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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出庭向污染企業索賠:重申生態環境保護守土有責

6月5日是世界環境日,一場特殊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在濮陽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坐在原告席上的是代表濮陽市政府出庭的濮陽市市長楊青玖。此次訴訟,源於2018年的一次污染事件,當時,黃河下游重要支流濮陽金堤河被人偷偷傾倒大量強酸腐蝕性的危險廢物,經調查,是吳某、翟某等4人將21車約270噸的廢酸液從山東聊城拉回,傾倒在濮陽境內。吳某等4人因此被判刑,而當地花巨資對污染事件進行應急處置,以及環境所受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