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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 | 15

亞太日報綜合 重北最近,澳大利亞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擬出臺媒體內容付費使用新規,遭到了谷歌的強硬反對。據《悉尼先驅晨報》17日報道,澳監管部門擬定中的這條新規要求美國科技企業谷歌和臉書在3個月內與澳媒體機構達成內容使用營收分享協議;如無法在規定時限內達成協議,將由獨立仲裁員介入,並做出“強制性營收分享安排”。談到出臺這條新規的原因,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