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在博鰲亞洲論壇的數字貨幣論壇上,中國前央行行長周小川、現任央行副行長李波出席,並對當前央行對於數字人民幣(DCEP)的試點心得計劃、數字人民幣的國際化進程以及對於加密資產的態度做了諸多分享。
央行數字貨幣全國推廣沒有明確時間表,需要三步走
數字人民幣在國內各地試點推廣進程成爲此次論壇聚焦的重點。對於試點過程中的心得,央行副行長李波分享了三點看法。
他指出,首先是推廣過程驗證了央行數字貨幣的雙層系統是發揮作用的。
據瞭解,當前數字人民幣採用央行和商業銀行(或其他運營機構)雙層運營體系,首先是人行將 DCEP 發行至商業銀行,然後再由商業銀行面向公衆提供 DCEP 服務。
“這樣的一個雙層體系,是能夠去兼容現在的貨幣和銀行體系的,從而確保金融脫媒化過程當中的風險能夠最小化。”李波如是稱。
他表示,第二個體會是央行數字貨幣確實是能夠通過數字技術實現一種可控的匿名性,或者是受到良好管理之下的匿名性。“我們的多層次系統從根本上來說,可以實現小額交易的匿名化;對於大額交易來說,央行是可以去進行追蹤的,我們認爲這樣的設計是CBDC的一個理想特點。”
第三個體會則是,央行數字貨幣是一個相當開放的系統。據悉,當前數字人民幣採用混合架構,不預設技術路線,“既能夠和賬戶系統也能和代幣系統掛鉤,這樣一來我們能夠在不同的技術方案下去實現不同程度的耦合,迄今爲止我們的試點相當成功。”李波稱。
對於全國推廣的時間表,李波表示,目前還未有具體的時間表。
在數字人民幣進行全國推廣之前,要做到以下三步:首先是繼續擴大試點範圍,目前央行正在考慮更多的場景以及更多的城市,比如將在冬奧會上進行試點,能夠讓數字人民幣爲國際、國內用戶所用;其次是進一步搭建數字人民幣的基礎設施、生態系統,提高安全、可靠性;最後是要建設一套相應的法律和監管的框架,來監管數字化人民幣。
數字人民幣全球化並不急於求成,先從推進零售開始
在央行數字貨幣發展的下一步過程當中,數字人民幣的全球化進程也受到關注。
周小川表示,實現央行數字貨幣的國際化並不簡單,當前全球是一個以國家的央行和國家的貨幣制度爲基礎的體制。每個國家有自己的宏觀調控情況,需要自己的貨幣主權,在匯率制度上跟別的國家不一樣,不是那麼輕易就可以把這些東西都取消掉的。
他指出,央行數字貨幣的全球化不能用某一個貨幣一統天下的做法,這種做法並不現實。在尊重各國央行貨幣主權的前提情況下,對於數字人民幣而言,最大的需求還是在於推進在國內的使用,先從基於國內14億人口的零售系統開始,做好零售系統的升級換代,“把零售系統效率提高,是所有開展其他業務的一個基礎。”
李波補充稱:“就人民幣的國際化而言,我們已經多次表示這是一個自然而然的進程,實現進一步的國際貿易和投資的便利化,我們的目標絕不是要取代美元或者是其他的國際貨幣,我們的目標是讓市場來做出選擇。”
李波提及,當前,央行已經加入一個由香港金融管理局、泰國中央銀行、阿拉伯聯合酋長國中央銀行及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宣佈聯合發起多邊央行數字貨幣橋研究項目(m-CBDC Bridge),也在探索用不同的方式來實現央行數字貨幣之間的互操作性。
“互操作性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我們也並不會急於求成的現在就找到一個解決方案。”李波坦言。
加密資產不是貨幣,強調金融爲實體經濟服務
當前隨着加密貨幣市場的繁盛,中國央行是否延續此前的嚴厲監管態度,這一問題也引起注意。
李波指出,比特幣是加密資產。加密資產是投資的選項,它是另類投資,本身不是貨幣。“我們認爲加密資產將來應該發揮主要作用的地方,是作爲一種投資工具或者是替代性投資。”他稱,對於這樣一種投資方式應該有怎樣的一種監管環境都有研究,很多國家包括中國也正在研究,在想出來需要怎樣的監管規則之前,我們會繼續保持現在的舉措和做法,“確保對於這類資產的投機不會造成嚴重的金融風險,這是必須要做到的。”
對於一些諸如Facebook發行的Libra穩定幣,李波認爲,它們也是加密資產。如果想讓加密資產成爲一個得到廣泛使用的支付解決方案,則需要一個更加強有力的監管規則,也就是要比現在對比特幣的監管更加嚴格。
李波表示,對於由私營企業發行的穩定幣,如果其將來成爲一種支付工具的話,就必須要接受像銀行或準銀行金融機構一樣的嚴格監管。
周小川則補充稱,金融是要爲實體經濟服務,不管是數字貨幣還是數字資產,都應該跟實體經濟有密切結合,爲實體經濟服務。
“數字貨幣因爲支持了大量支付,所以肯定對實體經濟有好處,而且是必不可少的,那麼數字資產到底對實體經濟的好處究竟是什麼?我現在還是有疑問的,所以大家會持有比較謹慎的態度。”
周小川強調,從政策方向來看,這就是中國的特點,“強調金融產品要爲實體經濟服務,就是要說清楚你對實體經濟的好處是什麼。”
(來源:界面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