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世紀以來,對人生的探討最核心的問題就是,我們有自由意志嗎?20世紀晚期,有人認爲神經科學對這個問題已經給出了很好的解答。神經學家本傑明·裏比特(Benjamin Libet)、海恩斯等人認爲,大腦在人意識到之前就做出了決定,所謂決定的意識僅僅只是一種生理上的“後知後覺”。然而近年來的科學研究又駁斥了這種觀點。人是否有自由意志,對這個問題的回答似乎永遠琢磨不透。即便如此,究竟如何看待自由意志,依然是我們的道德準則、刑罰正義系統、宗教規範設立的基石,甚至觸及生活的意義本身。但如果說生活中的每一件事都不過是物理規律的可預見結果,那麼這一切社會制約又有什麼意義呢?
在我們討論自由意志存在與否之前,首先要釐清自由意志到底爲何物。簡單來說,人們普遍認爲,如果我們的選擇是預先註定的,那麼自由意志就無從談起,反之,人類就擁有自由意志。但如果你進行更深一步的思考,就會發現這種觀點顯然是不恰當的。
爲什麼呢?讓我們先來看看“預先註定的選擇”中這個“預先”,這個定語完全多餘。從定義上講,所有“預先註定的選擇”都是“被決定的”,而所有“被決定的的選擇”也可以翻譯成“預先決定的選擇”。因此,我們討論的重點就只在於,我們的選擇是不是確定的。
在這樣的情況下,“自由意志的選擇”就等於不確定的選擇。那麼不確定的選擇又是什麼呢?也許這指的是隨機選擇,因爲任何非隨機的東西都隱含着某種傾向或必要性,從而決定了選擇的去向。在決定論和隨機性之間沒有語義空間,也就是說我們的選擇要麼被決定,要麼完全隨機,沒有第三種選擇。這一點非常簡單,但十分重要。因爲我們常常認爲,自由意志做出的選擇既不是註定的,也不是完全隨機的。
再看隨機性。我們對隨機這個概念的定義十分模棱兩可。從操作的角度上看,如果我們無法在一個行爲進程中察覺出其中的某種模式,會純屬偶然地形成任何模式。這種情況發生的可能性很小,但絕不爲零。因此,當我們說,這個行爲或者事件是隨機的時候,只承認了自己對其潛在的因果基礎不甚瞭解,因此,決定的是否隨機,並不足以給自由意志之有無下定論。
決定的是否隨機,並不足以給自由意志之有無下定論
再進一步,即使隨機性可以定義自由意志,反身自省,當我們想到自由意志的時候,腦海中出現的並不是純粹的隨機性。自由選擇並不是飄忽不定、空穴來風的,也不是待定不決的。如果一個人認爲自己在進行自主選擇,這是因爲他認爲自己的選擇是由“我”決定的。自由選擇由“我”的取向、人格、好惡等等因素綜合形成,而不是別的人、事、外界力量推就的。
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如果我們的選擇無論如何都是已決定的,那麼一開始討論自由意志的意義在哪裏?如果你仔細思考,答案便不言自明瞭。如果說我們的經驗能夠決定選擇的方向,那麼人們就擁有自由意志。人們明白自己的品味和偏好,並且能夠時常感知到它,並且這些喜好能夠表達一個人的自我。在這種情況下,只要做出的選擇與這些喜好相符,那麼這個人就有自由意志。
既然如此,爲什麼我們認爲形而上學唯物主義(形而上的唯物主義認爲,人類的選擇是由我們大腦內的神經生理運動決定的)提出的觀點反駁了自由主義呢?因爲不管我們如何努力,都不會根據經驗真正瞭解神經生理系統,自己身體裏的神經活動也不例外。就我們的意識而言,大腦中的神經生理活動僅僅是一個抽象的概念。人類能具體可感地體會到的只有經驗中的恐懼、慾望和喜好,也就是我們“可感知的意志狀態”(felt volition state)。因此,人們能夠認識到的是這些現象,而不是顱內發射神經元運動的種種網絡。所謂神經生理學與感覺意志之間的一致性只停留在概念上,而不是生活經驗教給我們的。
現在,我們的關鍵問題就滲透到了整個唯物主義的形而上學:我們真正擁有的只不過是意識的內容,哲學家們稱之爲“現象學”。人類的整個人生就是由感覺與感知現象串聯起來的。這些現象某種程度上是由某些物質、外部認識(例如神經元網絡)形成,其實是基於上述的理論推導,而不是生活現實。這種論述是人們在概念推理的基礎上創立並且堅信秉持的,而不是直接的感知。這也就是爲什麼很多人一生中都無法真正認同這一點。
這樣一來,自由意志的問題就可以歸結於形而上學的其中一個理論:我們是否可以把感知到的意志狀態看作是外在而獨立於意識的東西?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人就沒有自由意志,因爲人們只能夠理解認同自己意識中的內容。但加入神經生理學只不過是我們感覺意識狀態在外界實驗中自我呈現的方式。換句話說,如果神經生理學只不過是意志的外顯,而不是來源,那麼我們就擁有自由意志。因爲在後者的情況中,人們的選擇是由感覺意志狀態決定的,而這種意志狀態又是我們對自我的表達。
叔本華
至關重要的一點在於,如果顛覆我們習以爲常的自由意志方程,就在形而上學的問題上開了一個小口以供討論。根據19世紀哲學家亞瑟·叔本華的理論,自由意志是一種自然法則,來源於超個人的意志,而非來自於自然法則。感知的意志狀態是人類思維與世界的基礎。叔本華的觀點儘管常常被所謂的專家錯誤理解和錯誤解讀,但如果能夠理解到叔本華所言實質的話,能幫助我們將貌似衝突的知識地圖連接成片,調和自由意志與看似確定的自然法則。
我在新書《解碼叔本華的形而上學》(Decoding Schopenhauer’s Metaphysics)中解釋了這一點。對叔本華來說,任何事物的內在本質就是認知和意志。自然之所以是動態的,是因爲其中潛在的意志狀態爲事物的發展提供了動力。和前輩康德一樣,叔本華也贊同,我們所謂的“物理世界”不過是觀察者對於世界在頭腦中產生的表象(representation)。但這個表象並不一定是未被反映的世界本身。
人們對於外部環境得來的信息似乎僅限於知覺表徵,因此,康德認爲,世界自體(world-in-itself)是不可知的。叔本華則提出了異議,他認爲人們理解世界的途徑不一定是感官,還能夠通過自省。他的觀點是,即便沒有了任何通過感官產生的自我知覺(self-perception),我們依然能夠體驗自己內生的意志。
因此,在被反映和認知之前,我們的本質就是意志。人們的物理身體只不過是人類意志對外界觀察的表現。既然我們的身體和外部世界都是通過表象來呈現的,叔本華便認爲,外部世界和人類一樣,本質上也都是意志。
通過叔本華充滿啓發的對現實的認識,意志確實是自由的,因爲它就是一切。這種自由意志以自然中看似確定的法則的形式呈現,且反映了意志內在本能的連貫性。今天,在叔本華開創性的理論發表了200多年後,這位哲學家的作品依然能夠彌合我們內生自由意志與現代科學決定論之間的衝突。
本文作者貝爾納多·卡斯特魯普(Bernardo Kastrup)出版了新書《世界觀:現實世界的心理屬性跨學科爭論》(The Idea of the World: AMulti-disciplinary Argument for the Mental Nature of Reality)。卡斯特魯普是本體論、存在論、思維哲學博士,同時也獲得了計算機工程(可重組計算、人工智能)哲學博士學位。他曾任職於許多世界頂尖研究所,包括歐洲核子研究組織。
(來源:界面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