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xt

“張志超案”再審宣判無罪:原審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中新網1月13日電 據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微信公衆號消息,1月13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審被告人張志超強姦、王廣超包庇再審一案公開宣判,撤銷山東省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2006)臨刑一初字第14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宣告張志超、王廣超無罪。原審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張懷江、馬玉萍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