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目前尚未推出全面的框架來管理加密貨幣(如比特幣)。這種法律上的模糊性可能遏制虛擬貨幣在經濟體上的使用和貿易,影響由科技帶動的增長。亞洲時報(
Atimes.com
)報導
去年9月,越南稅務部門對一名從比特幣交易中積累了未課稅收入的當地公民作出起訴。根據越南法律,比特幣並不被視為資產,因此法院裁定當局沒有合法權限對該名公民徵稅。
這宗史無前例的個案表明,越南迫切需要一個全面的法律框架,以應對虛擬貨幣的最近發展。因為稅務機關、法院和執法機構目前在處理加密貨幣時都遵循不一致和混亂的程序。
越南公安部和執法人員搗破幾宗欺詐性代幣眾籌(Initial Coin Offering)。在同奈省和北江省發生的假冒代幣眾籌案,據報已從投資者手上騙去數十億越南盾。
越南當局正努力尋找答案。去年8月,總理阮春福(Nguyen Xuan Phuc)下令政府開始製定有關電子貨幣的法律框架。
目前為止,當局的監管基礎是參照越南國家銀行(State Bank of Vietnam)在去年10月30日頒布的加密貨幣法令而制定的。該法令有效地定明比特幣和其他虛擬貨幣並非合法支付手段。
該法令亦有效地禁止了加密貨幣的發行、供應和使用。違反法令和其他相關法律原則者將面臨高達2億越南盾(大約9,000美元)的罰款。
越南國家銀行的法令被視為政策上的逆轉,因為官方媒體曾經報導,政府早前的目標是在不久的將來把比特幣視為合法貨幣。這種寬容政策如今變得更多限制。
據悉,超過7,000個比特幣挖礦機已在去年通過越南海關。
胡志明市海關總署在去年11月宣布,這些挖礦機「不屬於國家銀行的管理職能和任務」,因此超過5,000部進口該國。坊間猜測,加密貨幣挖礦機將很快被禁止。
目前還未清楚,越南是否正從任何亞洲區內國家索取立法的參考規條。不過,越南目前似乎正想參考已對加密貨幣實施了嚴格規定的中國和南韓。
其他發達的金融地區,包括香港、新加坡和日本,相比之下更開放和歡迎快速發展的監管制度,以促進虛擬貨幣的買賣。
印尼的情況可能與越南最相似。印尼央行(Bank Indonesia)表示,比特幣不被央行認可為官方支付方式,並含糊地威脅指,使用加密貨幣者「將被處理」。
撰文:評論員Nate Fischler
原文:
http://www.atimes.com/article/vietnam-cryptocurrency-dilem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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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Reuters / Dado Ruv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