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4月27日,英歐貿易與合作協議草案在歐洲議會全會上進行審議,並接受最後的投票表決,這也是該協議正式生效所需的最後一步。雖然結果要等到當地時間28日上午纔會公佈,但從各方辯論中已經看到歐洲議會投出贊成票的主導趨勢。然而,歐盟方面對於英國能否落實協議普遍存在擔憂。
從今年1月1日以來,英歐貿易與合作協議在歐盟一直處於臨時執行的狀態,4月30日就是臨時執行的最後期限。本月15日,歐洲議會下屬的外交委員會與國際貿易委員會已經給予協議草案首肯。不過,從兩個委員會給出的“止損協議”這一定位來看,這份經過10個月談判達成的貿易與合作協議並非完全符合歐盟方面的預期,也未消除英歐未來關係的不確定性。
很顯然,英國在執行“脫歐”協議中的表現已經給歐盟提供了一個負面的參照。2020年1月23日,“脫歐”協議相關法案在英國正式生效。2020年9月英國政府公佈《內部市場法案》,因其中涉及北愛爾蘭的條款被認爲凌駕於“脫歐”協議之上而引發爭議。後因受到各方壓力,英國政府於2020年12月撤銷了爭議條款。在今年3月,英國政府又作出決定,延長了對大不列顛島進入北愛地區的商品實施檢查的豁免期,迫使歐盟再次訴諸法律手段,目前這一爭端仍在持續。
爲此,對於執行包含了公平競爭環境、捕魚配額等敏感議題的英歐貿易與合作協議,歐盟對英國自然存在很大的擔憂。但這恰恰也成爲歐盟委員會力薦歐洲議會議員批准協議的一大“賣點”,那就是用協議中的爭端解決機制來制約未來可能出現的單方面違約行爲。
歐盟委員會主席 馮德萊恩:這(協議)將提供我們所需的工具,以確保雙方共同商定的義務,能夠被完全且忠實地履行,我們並不想迫不得已去使用這些工具,但在必要的時候,我們會毫不猶豫地使用。
(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