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綜合 艾仁
據路透社報道,週一公佈的法庭文件顯示,華爲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及其律師團向加拿大高等法院提出新論據,以反擊美國的引渡請求。
孟晚舟律師團稱,美國向加拿大提交的案子“充滿了故意、輕率的錯誤”,侵犯了孟晚舟的權利。
現年48歲的孟晚舟應美國要求於2018年12月在溫哥華機場被捕。她被指控銀行欺詐,以及在華爲的伊朗業務問題上誤導匯豐銀行。此次逮捕令中國和美國以及加拿大的關係變得緊張。
2013年8月,孟晚舟在香港向匯豐銀行的一名銀行高管做了PPT演講,這份文件此後由匯豐銀行轉交給美國,併成爲了加拿大法庭認爲孟晚舟欺詐匯豐銀行的依據。
孟晚舟在演講中提到,在伊朗運營的Skycom科技公司是“華爲的商業合作伙伴”,兩者就銷售和服務方面展開合作。也就是說,孟晚舟實際上向匯豐銀行告知了必要事實,後者可自行判斷其中是否存在風險,不存在所謂的欺瞞行爲。
律師團稱,美國檢方在對該PPT演示的總結中沒有披露這些信息,因此存在“嚴重誤導”。
其次,孟晚舟律師團指出,美方堅稱只有“低級別”匯豐員工知道華爲和Skycom的關係,高層人員對此並不清楚。但鑑於華爲是匯豐銀行最大客戶之一,這種說法簡直難以置信。
最後,美國檢方聲稱,在孟晚舟的謊言之下,匯豐銀行給華爲提供了9億美元的貸款額度。但事實上,這筆9億美元的貸款並不存在。律師團稱,華爲與26家銀行達成了16億美元的信貸協議,其中匯豐的總貢獻僅爲8000萬美元。而且華爲從未動用過這筆貸款,並於2017年6月取消。
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法官海瑟·福爾摩斯(Heather Holmes)在週一的案例會議中表示,她希望先全面瞭解美國這起案件,然後再處理孟晚舟聲稱被捕時權利遭到侵害的主張。
美國檢方發言人未予置評。加拿大司法部長髮言人也未置評,因爲該案件仍待法庭審理。
匯豐銀行發言人羅布·謝爾曼(Rob Sherman)則表示:“我們不是此案的當事方,因此我們不適合對任何特定證據發表評論。”
(來源:亞太日報AP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