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起疫情期間偷越國境犯罪案件在連江宣判

李晴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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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記者11日從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連江縣人民法院近日公開開庭審理全省首起疫情期間偷越國境犯罪案件,並當庭宣判,依法分別判處被告人孫某和池某拘役五個月、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4000元。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0年3月5日,孫某和池某爲到境外賭博,違反疫情防控及出入境管理相關規定,通過雲南陸路偷越國境前往緬甸果敢地區賭博。3月15日又經陸路偷越國境返回國內。

據瞭解,該二人返回連江後,未按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報告境外旅居史,未實行居家隔離並外出、聚餐。連江縣公安局開展打擊偷越國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時,發現相關犯罪事實並於4月7日將二人抓獲歸案。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孫某、池某爲到境外賭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兩次結夥偷越國境,情節嚴重,均已構成偷越國境罪。

鑑於二被告人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