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險標識今起全國啓用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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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起,存款保險標識在全國範圍內啓用。

央行上海總部相關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使用存款保險標識對於穩定存款人的信心、維護金融穩定有着重要的意義,有必要加大存款保險宣傳力度,而使用存款保險標識正是最有效的宣傳方式之一。

根據《存款保險條例》,存款保險覆蓋所有吸收存款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等。被保險存款包括投保機構吸收的人民幣存款和外幣存款。但是,金融機構同業存款、投保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在本投保機構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規定不予保險的其他存款除外。

28日,上海地區87家機構的4200多家銀行網點正式張貼了由中國人民銀行授權使用的存款保險標識。

據第一財經記者瞭解,28日,甘肅省127家參加存款保險的金融機構共4000多個網點啓用存款保險標識。金昌農商銀行相關負責人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今早8點,全市所有網點全部啓用存款保險標識,統一完成掛牌。

《存款保險條例》從2015年5月1日起施行,存款保險制度已覆蓋境內所有法人銀行。上述央行上海總部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5年來,存款保險制度在防範與處置金融風險、促進銀行業健康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不過,存款保險制度的作用發揮,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公衆對這項制度的認知水平,取決於存款保險的宣傳力度。

銀行發佈的“存款保險問答”顯示,根據《存款保險條例》,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限額爲人民幣50萬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機構所有被保險存款賬戶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併計算的資金數額在最高償付限額以內的,實行全額償付。但50萬元以上存款並不是就沒有安全保障,通過市場化手段,運用存款保險基金促成健康的銀行收購問題銀行,將問題銀行的存款轉移到健康的銀行,可使存款人權益得到充分保護。

(來源:第一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