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英國《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發表社論,指責中國的氣候行動“令人失望”,認爲中國應該設置更大膽的減排目標,文章內容充滿傲慢與偏見。事實上,中國爲達成應對氣候變化《巴黎協定》作出了重要貢獻,是落實《巴黎協定》的積極踐行者。聯合國祕書長古特雷斯就曾表示,中國不僅爲《巴黎協定》達成發揮了關鍵作用,還以切實行動做出表率。中國的一貫承諾和相關行動,爲《巴黎協定》的落實注入了新動能。
2020年12月12日,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氣候雄心峯會上發表重要講話並提出倡議:“各國應該遵循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根據國情和能力,最大程度強化行動。”這意味着,中國的氣候行動是根據自身國情和能力作出的最大努力。而“二氧化碳排放力爭於2030年前達到峯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承諾也體現出中國在氣候治理上的最大誠意。
儘管中國對全球氣候治理做出了重大承諾,但這並不意味着中國應該去承擔更多乃至無限責任。各國人民應當戮力同心,共同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挑戰。 而《金融時報》社論卻認爲,中國是世界最大碳排放國,因此要承擔更多責任,文章過度強調世界最大碳排放國的定位,對中國來說並不公平。
其一,從歷史角度來看,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中國工業化、城市化起步較晚,導致全球升溫的溫室氣體主要是由發達國家貢獻的。中國人口是美國的4倍,溫室氣體的歷史貢獻只有美國的1/4,人均碳排放量也不及歐美等已完成工業化的發達國家。其二,從國際分工來看,中國在國際產業大轉移中成爲世界工廠。許多“中國製造”的碳排放,並沒有被中國人消費,而是出口到人均碳排放已經很高的發達國家。其三,從減排承諾來看,中國積極落實《巴黎協定》,已提前完成2020年應對氣候變化相關目標。並且已取得累計減少碳排放、利用清潔能源等多項世界第一。中國的減排努力和減排承諾,已經超出作爲發展中國家需要承擔的義務。古特雷斯表示,中國爲《巴黎協定》的達成和執行作出了重要貢獻,發揮了引領作用。
山積而高,澤積而長。人類在經歷新冠疫情之後,更加深刻地認識到人與自然關係的重要性。應對氣候變化,是人類的共同事業,而不是如《金融時報》所稱,“將全球氣候應對失利原因都歸咎於中國”。
隨着《巴黎協定》進入全面實施階段,全球治理新徵程也即將開啓。應對全球變暖,需要大國之間良性溝通與協調,更需要全球共同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疫情尚有疫苗可以阻擋,但全球變暖造成的地球危機卻無法免疫。只有各國人民齊心協力,科學應對,才能夠建成一個清潔美麗、共同繁榮、命運與共的美好世界。
(來源:中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