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馮桂
超級網紅李子柒與其MCN微念之間的矛盾已經發酵一段時間,最近發展到對簿公堂。不少人認爲該案中資本方憑藉當初的優勢地位和李子柒缺乏經驗,用合同和公司股權結構給後者挖好了坑,在微念上市變現時剝奪其應有利益。也有人認爲資本方在把李子柒從區區9000粉的小IP扶持長大的過程中,投入巨大、風險巨大,能夠上市兌現時享受更大收益合理合法。案件的是非曲直,外人一時難以判斷。網紅與MCN對戰,從來都只是利益之爭,誰勝誰負乃至兩敗俱傷,於外人、於社會都沒什麼干係。該案的特殊性在於,李子柒作爲中國文化輸出的一個難得品牌,如果因當事雙方的爭鬥歸於毀滅,絕非大家樂見的結局。不僅於此,無論哪一方勝訴,該案的判決都將在一定程度上塑造未來中國網紅類IP創投的法律規則,這將是影響深遠的。
一、勝訴不贏的微念
表面上看,杭州微念在證據、資源和可運用的法律手段上都佔據上風,勝訴可能性很大。但實際上無論勝敗,微念都將面臨危困局面。敗訴,微念將失去李子柒這個超級IP,公司的最核心資產,公司不僅不可能上市,也難以運營下去;勝訴,雖然能夠保住對李子柒這個IP的控制權,但內容創作人李佳佳如果離場,那麼將來空有IP,沒有內容來源,微唸的上市和運營仍然很爲難。微念面對的這種兩難局面,正是原告方敢於在基本證據(合同約定、公司持股比例)不利的情況下發起訟戰的主要原因。也因此,微念迄今的表現一直比較剋制和低調,並一直希望能夠與李方溝通、協調,和解解決糾紛。
二、敗訴不輸的李子柒
反觀李子柒一方,雖然在證據上居於不利地位,勝訴的可能性很小,但總體來看反而是主動的一方。雖然目前尚難以得知該案具體證據情況,但按過去的案例判斷,李方很難推翻16年雙方簽訂並履行了多年的合同,也很難改變當前對她不利的股權結構。但是,李子柒有底氣的是,即使訴訟敗訴,最糟的結局不過是賠償違約金退出離場,近年來的類似案例多如此判決。其握有海量粉絲、頂流影響力,必定也有強有力的投資人願意力挺,換個號再練過成功的可能性仍然很大。而微念當前持有的超級IP只有李子柒一個,一旦李徹底離場,微念很難玩下去。在這種形勢對比下,李子柒敗訴不見得就輸。
三、難以達成的和解
該案發展至此,輿論多認爲雙方如果互撕到底是個雙輸局面,最好的方式是和解結案。但是,當前形勢下雙方都很難真正讓步,微念在衆多背後投資人的捆綁下,絕難以讓出超級IP的控制權和公司的控股權;而李佳佳一方既然發起挑戰,在獲得決定性勝利之前也不可能妥協。不僅如此,目前來看雖然微念有和解的願望,但沒有能夠有效制約對方的手段,因爲李佳佳作爲自然人,改換工作是其自由,所賠償的違約金金額雖不會是個小數,但也絕不可能高到能覆蓋微唸的全部預期可得利益。在這種情況下,雙方在短時間內能達成和解的可能性非常渺茫。
四、網紅類IP投資規則已經在醞釀變革
這起案件鬧得滿城風雨,反映出當前的規則體系已經不能適應行業的發展趨勢,相關變革已是勢在必行。首先是投資方的內部風險管理,該案清晰的揭示,像過去那樣單靠合作協議和給予一定勞務報酬的方式已難以綁定頂流的內容製作人,MCN必須創造和選擇新的合作方式,否則投資風險將大到無法控制。其次是網紅類IP不同於過去的藝人培養,李子柒這種類型的頂級網紅一般都是選題、寫本、拍攝、剪輯一條龍自己來,獨立性極高,其在創業過程中肯定將會擁有更大的話語權、分享更多利益。再次是既然現有運作方式難以滿足羽翼豐滿的內容製作人,也缺乏約束其的制約機制,那麼就有必要、也必定會創造新的合作機制和規則體系,例如採取向有潛力成長爲頂流的創作人提供期權。最後是該案無論訴訟結案還是和解結案,所產生的新的模式或規則體系都將深刻影響今後中國的網紅類IP投資制度,也許會成爲有全球影響力的標誌性案件。
網紅訴MCN,其實都是利字擺中間,雙方要想解決問題,說到底還是要務實、捨得讓利。微念在長期合作中,尤其在旗下IP高速成長過程中,沒有采取新的利益分享模式徹底綁定李子柒,不得不說是一個經營上的失誤。當前要擺脫困境,必須提出有吸引力的和解方案,例如參考普通股—優先股的雙層股權結構的方式,保證內容製作人在股權結構上享有更多分紅份額,同時投資方仍能保持經營的決策權。當然,解決的方式也可以是反向的,比如由李子柒一方攜新加入的金主收購微念,原有的投資方拿錢離場。總而言之,2021年發生的這場將深刻改變網紅類IP投資規則訴訟,最精彩的故事,恐怕會發生在法庭外。
作者簡介:馮桂,法學博士,廣西財經學院法學教授,全國商法學研究會理事,長期擔任省級黨政部門政策研究工作。
(來源:亞太日報 AP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