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18日,歐盟委員會提出了另一套應對能源價格高企的緊急措施,但並未立即對天然氣價格設定上限,因歐盟各國對該想法仍存在分歧。
報道稱,這些措施不包括立即設定天然氣價格上限。歐盟委員會稱這是“最後的手段”,並表示價格限制需要滿足一些條件,包括它不會導致歐洲天然氣需求上升。
歐盟委員會要求歐盟國家批准起草一份提案,爲在荷蘭所有權轉讓中心(TTF)的交易設定一個臨時的“最大動態價格”,防止衍生品市場出現極端價格波動。
據報道,歐盟還提出了其他措施,試圖通過調整能源市場規則來抑制高企的天然氣價格。歐盟還要求能源監管機構在2023年3月31日前建立新的液化天然氣價格基準。
此外,新提議還包括歐盟各國聯合購買天然氣以協商更優惠價格,以及允許各國在緊急情況下加強合作。
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表示,“我們將在今年冬天引入一個臨時機制,以限制過高的價格,同時我們將制定一個新的基準,以使液化天然氣的交易價格更加公平,我們爲歐盟聯合採購天然氣提供法律工具,確保所有成員國在供應安全方面團結一致,並與我們可靠的天然氣供應商談判,以可負擔的價格確保天然氣”。
不過,包括德國和荷蘭在內的一些國家警告稱,如果限價令歐盟國家在與全球其它市場的競爭中無法吸引供應,可能會產生適得其反的效果。然而,其他成員國擔心高價格可能導致社會動盪。
據報道,這些提議需要得到歐盟成員國的批准,歐盟領導人將在10月20日至21日舉行的峯會上就這些措施展開進一步討論。
(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