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27日菲律賓總統府新聞部公告,菲新發傳染病管理機構間工作組26日批准了菲內政和地方政府部(DILG)設計的境內海陸空旅遊協議,放寬境內旅行檢疫規定。
根據該協議,檢疫方面,除非旅遊目的地地方政府要求,旅客將不再需要進行行前新冠病毒檢測,只需要現場進行快速拭子檢測;除非旅客在抵達目的地後出現症狀,否則不再需要檢疫隔離。
證件方面,普通旅客不再需要持新冠檢疫聯合工作組簽發的旅行許可證和健康證明。但國家政府機構及其附屬機構工作人員,必須攜帶身份證、旅行許可證,提交旅行路線,在口岸檢查是否有新冠症狀。
設施方面,要求各機場、碼頭,必須有足夠的檢疫/隔離設施,並建立轉運系統,確保能將有症狀的旅客轉運到檢疫隔離設施,交由機場或當地政府檢疫部門接管。此外,從首都馬尼拉開往各省的所有巴士,都必須使用綜合終點站作爲交通樞紐,便於各地方政府協作,安全轉運旅客。
協議同時要求民衆繼續嚴格執行最低公共衛生標準,如保持身體距離、做好手部衛生、注意咳嗽禮儀,以及佩戴口罩和麪罩。同時要求各出入境口岸,在醫生指導下,對所有入出境旅客進行健康評估。
保障方面,菲警察部隊、衛生部、旅遊部、交通部將負責確保上述新措施實施。
當天,菲旅遊部發表聲明表示,簡化旅行檢疫協議對於鼓勵菲國人境內旅遊和幫助菲旅遊業迅速恢復至關重要。
(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