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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洗錢案罪成 判12年監禁

據英國廣播公司28日報道,馬來西亞吉隆坡高等法院28日就前總理納吉布涉嫌利用主權投資基金“一個馬來西亞發展公司”(簡稱“一馬”)貪腐的首起訴訟宣佈裁決,認定納吉布濫用職權、洗錢、背信等七項罪名全部成立,他被判入獄12年。但納吉布本人對洗錢、濫用權力等指控予以否認,準備上訴。據此前報道,納吉布在2018年7月至8月被指控利用職權在“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