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須就核潛艇撞擊事故給世界一個交代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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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媒體報道,10月初美國海軍“康涅狄格”號核潛艇在中國南海海域潛航時撞到不明物體,導致潛艇受損、多人受傷。可是,自撞擊事故發生1個多月來,美國始終對具體細節遮遮掩掩,未能向國際社會描述清楚事故的原委。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近日就涉事核潛艇的執行任務、撞擊物體、撞擊原因以及核泄漏隱患等問題向美方發出四連問。在國際輿論的壓力之下,美國海軍第7艦隊才於11月1日發表了簡短的事故調查聲明,稱該核潛艇在南海水域撞擊的是“未知海底山脈”,但是對於外界普遍關心的核泄漏問題仍然諱莫如深。

欲蓋彌彰的態度,讓美軍近年來頻繁出入中國南海海域、侵犯中國領海主權的問題再次成爲國際焦點。

中國對南海諸島及其附近海域擁有無可爭辯的主權,中國人在南海的活動已有2000多年曆史。但是近年來,美國卻置歷史事實與中國關於南海領土的主權聲明於不顧,屢屢借“自由航行”之名,出動航母和戰鬥機進入中國南海海域。在特朗普政府執政時期,美軍“拉森”號、“麥凱恩”號等驅逐艦多次駛入中國南沙和西沙羣島島礁12海里水域。自拜登上任以來,美軍在南海軍事行動的強度和頻次又創新高,較去年同期幾乎翻倍。截至11月1日,今年共有4個航母打擊羣和2個兩棲戒備羣先後前往南海活動,累計11次進出南海。此外,還有5艘驅逐艦5次闖入中國西沙羣島領海和南海羣島12海里臨近水域。

《國際海洋法公約》規定,一國領海基線12海里之內的海域爲該國領海範圍,其在領海範圍內享有主權。因此,美國軍艦的上述行動無疑是對中國領海主權的強烈挑釁,同時也是對南海海域安全局勢的嚴重破壞。而美國在南海所宣揚的“自由航行”更是強詞奪理。“自由航行”本是國際法所規定的各國在公海中自由航行和飛越的權利,但是美國卻偷換概念,打着“自由航行”的幌子將觸角伸進中國領海,這既是對國際法的蔑視,更是對中國主權和法律的無視。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及毗連區法》對駛入我國領海範圍的外國船舶具有明確的要求。其中第六條規定:“外國軍用船舶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准”;第七條規定:“外國潛水艇和其他潛水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領海,必須在海面航行,並展示其旗幟。”此次“康涅狄格”號核潛艇發生撞擊事故的地點是否位於中國領海範圍內?如果是,美軍爲何事先既未向中國申請批准,也未懸掛旗幟在海面航行?這是美國必須向中國交代的問題。

除了法律問題之外,同樣不能忽視此次事件所可能引發的核泄漏問題。核潛艇泄漏事故在全世界多有發生。1987年,蘇聯“共青團”號核潛艇遭遇事故後沉沒於巴倫支海海底,其核反應堆釋放的核輻射至今仍然在嚴重污染周圍海水;2008年,英國皇家海軍的“特拉法加”號核潛艇發生核泄漏事故,超過280升受到放射性污染的液體被排放進了海水中。如果“康涅狄格”號核潛艇果真如美國所言撞上了海底山脈,那麼極有可能同樣造成核泄漏事故,進而嚴重威脅周邊漁業生產和海洋航行的安全。據報道,在撞擊發生後,美軍已派出 WC-135w 核偵察機到南海進行偵測。那麼我們更有理由要求美國公佈核偵測結果,給南海周邊國家一個交代。

南海原本風平浪靜,如今卻因爲美國這個“攪局者”的介入而變得風起雲涌。“康涅狄格”號核潛艇撞擊事故的發生絕不是偶然,它是美國多年來以“航行自由”爲藉口在南海興風作浪的必然惡果。美國既然一向自詡爲“航行自由”的支持者,那麼如今就更應該將核潛艇撞擊事故的真相大白於天下,讓各國的船隻能夠安全、自由地在南海航行,而不是像做了虧心事一樣躲躲閃閃、欲蓋彌彰。

(來源:中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