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官裁定特朗普蔑視法庭罪 每天罰款1萬美元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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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路透社報道,當地時間25日,美國紐約州法官裁定前總統特朗普民事蔑視法庭罪,因爲他沒有在對其公司調查的過程中,按照傳票要求提供文件。特朗普將被處以每天1萬美元的罰款,直到他按要求提交文件。

據報道,當地時間25日,紐約州最高法院法官恩戈隆(Arthur Engoron)裁定特朗普民事蔑視法庭罪,因爲其未能按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要求,提交被傳喚的、與特朗普集團商業行爲有關的文件。

恩戈隆表示,特朗普將被處以每天1萬美元的罰款,直到他按要求提交文件。恩戈隆還稱,蔑視法庭罪的判決是適當的,因爲特朗普“多次未能”交出文件。

特朗普的律師阿麗娜•哈巴(Alina Habba)稱,特朗普計劃對蔑視法庭的裁決提出上訴。

報道還稱,未參與此案的紐約律師莎拉•克里索夫(Sarah Krissoff)表示,如果特朗普未能支付罰款,他可能會被判入獄。不過克里索夫表示,這種情況不太可能發生,因爲法官可以選擇其他補救措施,例如增加罰款金額。

此前,詹樂霞的辦公室已經對特朗普集團進行了兩年多的調查,並在其財務報表中發現了多個誤導性或欺詐性的錯誤陳述和遺漏。

4月7日,詹樂霞要求紐約州一家法院下令對特朗普處以民事蔑視法庭罪,因爲其未能交出被傳喚文件。詹樂霞還要求對特朗普處以每天1萬美元的罰款,直至他按要求交出文件。對此,特朗普方面一再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爲,並將調查稱爲“政治迫害”。

(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