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最高法院:未經英政府同意蘇格蘭不得舉行獨立公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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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最高法院23日裁定,未經英國政府同意,蘇格蘭議會不能就獨立問題進行全民公投。

  綜合英國媒體報道,英國最高法院23日就蘇格蘭議會是否可以在未經英國政府批准下舉行第二次獨立公投作出判決。英國最高法院院長裏德勳爵(Lord Reed)宣佈,蘇格蘭議會無權對保留給英國議會的事務進行立法。他說,“《蘇格蘭法》賦予蘇格蘭議會有限的權力。”

  蘇格蘭地方政府認爲公投屬於下放權力範圍,英國政府則認爲蘇格蘭主權問題爲英國政府的保留事項。

  蘇格蘭地方政府首席大臣妮古拉·斯特金在隨後的聲明中對這一裁決表示失望。此前,斯特金希望在明年10月19日舉行全民公投,並希望與英國政府達成協議以確保公投結果被視爲合法。

  2014年,時任蘇格蘭地方政府首席大臣的亞歷克斯·薩爾蒙德(Alex Salmond)領導蘇格蘭進行獨立公投,蘇格蘭選民可以選擇留在英國或使蘇格蘭成爲一個獨立國家。公投以45%對55%落敗,蘇格蘭繼續留在英國。

  蘇格蘭曾是獨立王國,1707年與英格蘭合併,但保留相對獨立的法律體系。根據1998年出臺的《蘇格蘭法》第30條,涉及防務和移民政策等非下放權力領域的立法,蘇格蘭地方政府要向英國政府提出請求,獲得授權。

(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