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微信、微博等自媒體發展迅速,其市場價值和社會影響也日益凸顯,由此引發的糾紛類型越來越多元。記者10日從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日前受理了一起申請對微信公衆號原始ID遷移和微博密碼重置的執行案件,此案經承辦人多方努力最終妥善化解。
肖某系某文化創意公司股東,且擔任該公司運營主管。肖某曾與公司簽訂協議,確認用於公司宣傳運營的微信公衆號及微博爲肖某實名註冊,公司經營期間微信公衆號所有權轉讓給公司所有,微博所有權仍歸肖某,但雙方均有使用權,任意一方不得變更密碼或添加登錄驗證。
後雙方因經營理念分歧,肖某辭去公司職務,且自行移除了公司對微信公衆號的操作權限並更換了微博密碼,該文化創意公司向法院起訴。
經法院判決,肖某須將案涉微信公衆號遷移至公司指定的微信公衆號並向公司提供案涉微博帳號密碼且取消登錄手機驗證,禁止肖某未經公司同意對案涉微博帳號修改密碼及增加登錄手機驗證。判決生效後,肖某未履行相應義務,公司依法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立案後,案件承辦人田文平了解到微信公衆號強制遷移除關注用戶得以遷移外,文章等無法遷移。這雖與申請執行人預期的遷移效果有出入,但系騰訊公司流程及系統規定設置,無法變更。
“微信公衆號自行遷移涉及的流程複雜,耗時較長,雖肖某多次配合執行,但進展依然緩慢。同時由於肖某重置微博密碼後申請執行人仍無法登陸,微博密碼的重置也陷入困境。”田文平介紹。
爲減少申請執行人損失,提高執行效率,執行人在徵求了申請人意見的情況下直接向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和北京微夢創科網絡技術有限公司發送協助執行通知書,要求其協助強制辦理微信公衆號的遷移及微博密碼的重置。
很快,承辦人得到了上述兩公司回覆,已強制遷移肖某實名認證的微信公衆號至申請執行人名下,對微博密碼也予以重置,之後申請執行人可獨立運營其微信公衆號,並與被執行人肖某對微博賬號享有共同使用權。
(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