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行竊未果再次入室報復致2死1重傷 兩次報警未阻止慘案

APD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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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多個親戚在家

仍覺得害怕

“現在家裏有30多個親戚守着,每人拿着一根棍子,生怕嫌疑人再來報復。”被害夫婦的女兒康敏告訴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白天不管男女,大家都在值守,晚上由男士值班,三四個人一組,兩班倒。

除此之外,康家的外圍也有警察和政府人員值守,儘管如此,康敏和家人仍然覺得不踏實,晚上進院裏的廚房,都是三四個人一起纔敢去。

7月22日清晨6時許,康敏的母親去家中三樓打掃衛生時,看到一名陌生男子躺在三樓臥室的地板上。男子被發現後拿起螺絲刀抵住老人的喉嚨,讓她不要出聲。母親奮力反抗叫喊,康敏的大哥在二樓聽到聲音後跑上三樓,與男子展開搏鬥。該男子將康敏的哥哥捅傷之後離開。

康敏告訴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男子在逃跑前曾威脅家人不許報警,如果報警就殺全家,後來家人因爲害怕選擇報警。

8月8日早晨7時許,該男子再次潛入康家,將康敏的父母殺害,其外甥遭受重傷。

兇案發生時

只有三人在家

第一次報警之後,康家人也提高了安全意識,在家中裝了監控,但沒想到悲劇還是發生了。

案發時,家中後門的監控已經被嫌疑人破壞掉,沒有拍到嫌疑人是如何進入家中以及作案後是如何逃竄的。從屋內的監控可以看到,案發時間在8月8日早晨7時許,嫌疑人拿着錘子上樓後,傳出錘子敲擊的聲音。

現場監控照片顯示,曾春亮脖子上掛一條毛巾,身穿淺色T恤、深色長褲,左手戴黑色手套,右手持一把錘子和一把疑似尖刀的條形狀物件上樓。

康敏講述,案發時只有父母和外甥在家,其他家人因爲各種原因沒回家。直到當天下午4時許,康敏的姐姐從朋友那回家,才發現了殘忍的一幕:母親倒在廚房裏,喉嚨多處被刺穿,身上傷口達七處,父親和孩子也倒在血泊裏。最後只有孩子倖存,但至今仍未脫離生命危險。

康敏說,父母爲人和善從來不與人結怨,與親戚朋友關係也好,當天早晨7時許,還有好幾個親戚往家裏打電話,但都沒有打通。因爲母親平時經常會聽不見電話,所以親戚們也沒有覺得怪異,“要是能早點發現,也許結局會好一些。”

第一次報警

被定性爲非法入室

男子第一次入室時,康敏的大哥看到了男子的臉,並且識別了其口音,根據這些線索警察很快在系統裏確認了男子的身份。此人爲樂安縣山碭鎮厚坊村人,此前因爲盜竊兩次入獄,今年5月12日剛從監獄出來。

康敏表示,第一次報警之後,警方並沒有將案件定性爲盜竊或者刑事案件,而是定性爲非法入室,理由一是男子入室之後並沒有搶劫盜竊的行爲,二是家屬受的都是皮外傷。

對此,康敏的家人並不這麼認爲。歹徒很兇狠,用螺絲刀將大哥身體多處捅傷,這樣的行爲已經超出了治安案件,第一次報警後家人多次強調擔心該嫌疑犯還會作案,希望警察重視,早日抓到兇手。

7月24日,康敏的嫂子打掃衛生時,在三樓牀底再次發現疑似作案工具,手電筒、手套、螺絲刀等,於是家人第二次報警,希望引起警察重視,可以早日將人抓捕歸案。再次報案後,警方將工具取走。

嫌疑人膽子大

受害人面前“很淡定”

在康敏家人的印象裏,兇手除了兇狠,還有一個很顯著的特點,就是特別的“淡定”。在7月22日與康敏哥哥搏鬥之後,並沒有迅速逃竄,而是大搖大擺地從門口出去,然後騎上摩托車走了。

在小鎮居民陳先生的印象中,曾春亮比較外向,看上去挺正常,和朋友在一起會打打小牌,一起在飯店吃吃飯,對於服刑經歷,身邊人會打趣,調侃他幾句,曾春亮看上去也不在乎。

陳先生在與曾春亮的交往中得知,曾春亮出獄後也試圖找過工作謀生,但不管是朋友介紹的還是自己找的,都沒有進行下去,要不就是嫌工資低,要不就是嫌累。陳先生講述,從6月7日開始,曾春亮在鎮上斷斷續續住了一段時間。

不過,陳先生從一個開酒店的朋友那得知,8月6日晚,曾春亮想要入住朋友在鎮上的酒店,辦理住宿手續時,酒店前臺工作人員發現曾春亮手上有一個刀疤,就讓他出示一下身份證,“他說身份證不在身上,沒帶。”然後,曾春亮就騎着摩托車離開了。

誰也沒想到兩天後,他又出現在康家,並且做出瞭如此殘忍的事情。

當地警方發佈的懸賞通告。

受害者家屬質疑:

第一次報警後警方採取了哪些行動?

從7月22日受害者家屬第一次報警,到8月8日案發這18天內,除了確認過嫌疑人的身份,警方到底有沒有采取行動呢?還是採取了行動沒抓到人?

如果屬於治安案件是否有處罰?是否警告?是否拘留?還是仍在尋找曾春亮?從7月24日再次報警之後,7月25日當地的刑警隊前來家中取走疑似作案工具,康家人就再也沒有收到警方那邊傳來的任何消息。

康敏告訴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在7月22日之後,小鎮有不少人看到過曾春亮的身影,“而且我們也問了嫌疑人老家那邊的人,都說沒有看到過警車去村裏,也沒聽說過警察有去村裏搜查。”

7月22日到8月8日期間,居民陳先生見過曾春亮兩次,第一次是在7月22日當天。陳先生和朋友看到曾春亮手臂受傷了,問其怎麼回事,對方說騎摩托車摔的。案發後他才知道,曾春亮是和康敏的哥哥搏鬥後受的傷。陳先生最後一次見曾春亮是在8月7日,他們在同一家早餐店相遇,“當時他吃早餐沒錢,還是別人幫忙付的。”

8月8日慘案發生後,當地警方已經將案件定爲重大刑事案件,發出懸賞通告,通緝嫌疑人曾春亮。

因盜竊坐牢八年,出獄不到三個月

8月10日,江西樂安山碭鎮厚坊村一名村幹部告訴記者,7月26日,警方前往曾春亮家進行抓捕,但沒有抓到。此外,該村幹部介紹,曾春亮此前因盜竊罪入獄,今年5月刑滿釋放後找到村裏要求開辦採石場,但因其沒有辦理相關證件被村裏拒絕。此後,村裏介紹他去附近工廠上班,但曾春亮嫌棄工資太低沒有去。

中國裁判文書網資料顯示,嫌疑人曾春亮此前曾2次入獄,於今年5月刑滿釋放。

2017年6月12日,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編號爲(2017)浙07刑更1896號的刑事裁定書顯示,罪犯曾春亮,男,1976年4月2日出生,漢族,文盲,現在浙江省金華監獄服刑。浙江省台州市路橋區人民法院於2013年3月27日作出(2013)臺路刑初字第158號刑事判決,以被告人曾春亮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20000元。

浙江省金華監獄於2017年5月24日對曾春亮提出減刑八個月建議。金華中院經審理查明,罪犯曾春亮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悔罪,遵紀守法,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學習,成績優良,積極參加勞動,態度端正,服從分配,完成勞動任務,本次考覈期間獲得六個表揚。罪犯曾春亮尚未履行生效判決所判處的財產刑義務。裁定對罪犯曾春亮准予減刑七個月(刑期自2012年6月13日至2020年5月12日止)。

2019年曾春亮再次申請減刑。

2019年8月26日,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編號爲(2019)浙07刑更2658號刑事裁定書裁定對罪犯曾春亮不予減刑。法院審理查明,罪犯曾春亮至今僅繳納罰金人民幣600元。另查明,罪犯曾春亮繫累犯。

從2020年5月12日刑滿釋放,到此次案發,曾春亮出獄尚不滿三個月。

樂安警方在通報中提到,現查明曾春亮已往樂安縣山碭鎮周邊地區逃竄,如有該人線索請及時與樂安警方聯繫,警方將對直接抓獲嫌疑人或爲抓捕提供直接線索者獎勵人民幣伍萬元。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對隱瞞不報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