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 | 美國警察暴力執法,被捕人員被打得雙眼浮腫,血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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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編譯 黃爾

去年,美國密西西比周發生一起警察暴力執法的事件。當時,被拘人員雙眼浮腫,面部血流不止的照片被曝光,引發廣泛關注。

這位被暴力毆打的被拘人員名叫大衛杜恩·洛根,根據洛根向密西西比州聯邦法院提交的訴狀,2019年7月18日他在某檢查站遭到警察局警官的“野蠻襲擊”。2月13日洛根提起訴訟,稱警員使用了過度的武力,並在其他方面存在疏忽。訴訟書中對警察局過度使用武力、違反正當程序和殘酷且不尋常的懲罰、疏於培訓、監督和保留、未能干預以及毆打等提出了索賠。洛根正在尋求補償性和懲罰性損害賠償以及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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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根的律師卡洛斯·摩爾在起訴書中寫道:“在這次違反憲法的攻擊過程中,沒有一名副警長或警官試圖阻止攻擊,或者爲防止進一步的虐待行爲而進行調解。而且,在洛根先生明顯已經受傷的情況下,也沒有人向他提供適當的醫療援助。直到毒打結束之後,洛根先生才被帶去看醫生。”《牛津鷹報》援引去年8月份洛根方面提交的一份“索賠通知”,摩爾正在爲他的客戶爭取100萬美元。

然而,雅洛布沙縣治安官漢弗萊斯卻在接受採訪時指出,洛根說的並非事實。漢弗萊斯回憶起當晚的情景說道:“當洛根到達檢查站時,警察發現他沒有駕照並要求他下車。然後,警察在車上發現毒品,副警長邊走上前說‘我找到了這個’,之後洛根就逃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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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方面的說法與洛根方面說法完全不同。

根據起訴書,洛根當晚是因駕駛執照被吊銷而被拘留。律師摩爾說,警察因擔心洛根會逃跑,

從他下車後便開始用手電筒進行毆打。在洛根被帶到警察局之前,警察和警員對其“推、掐、打、”,而洛根卻“手無寸鐵,還戴着手銬,毫無還手之力”,摩爾還表示他的原告在“在警察局被泰瑟槍虐待得更厲害。”一頓瘋狂的暴力毆打之後,洛根才被送往浸禮會紀念醫院,隨後又被轉院至田納西州第二家醫院。洛根臉上有三處骨折,被診斷爲複視(指兩眼看一物體時感覺爲兩個物像的異常現象),醫院稱洛根可能“需要整形手術來修復臉上的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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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牛津鷹報》報道,在這起事件中,洛根最終被指控持有已被吊銷的駕照、拒捕、對執法人員的簡單攻擊,以及攜帶一種受管制的物質。

目前,涉事警察局警長辦公室對此未予置評。

(來源:亞太日報 AP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