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臘高院裁定:公民可就疫苗副作用要求國家賠償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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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歐聯網援引希臘歐聯通訊社報道,希臘最高行政法院5月10日宣佈,如能證明因接種疫苗產生副作用,並導致身體受到嚴重傷害,民衆可以要求國家賠償。法院據此裁定,一名母親因女兒接種麻腮風三聯疫苗死亡後控告希臘政府和地方當局的案件勝訴,可以獲得國家賠償。

據報道,希臘國務委員會副主席卡拉馬諾夫在宣佈法院判決時稱,因疫苗副作用而獲得國家賠償必須滿足3個條件:必須能證明身體傷害是由於疫苗造成;疫苗接種是政府公共衛生保健項目的一部分;疫苗接種須合法進行。

卡拉馬諾夫表示,如果同時滿足以上3個先決條件,那麼則可以根據《希臘憲法》第4條和第25條要求國家賠償。

報道稱,這起案件發生在15年前,一名女孩先後於2001年和2006年在雅典醫療機構接種了兩劑麻腮風三聯疫苗,之後患上罕見的神經疾病,治療4年後於2010年去世。

這名女孩的母親認爲,女兒健康受損和死亡是由於接種疫苗造成,認爲希臘政府和市政當局對此負有責任,因爲根據規定,孩子必須接種疫苗後才能接受基礎教育。她起訴希臘政府和市政當局,並要求賠償100萬歐元。

希臘行政法院一審裁定希臘政府須向這名母親賠償20萬歐元。但她對這一裁決並不滿意,隨後向國務委員會提出上訴。

2021年以來,在新冠疫苗施打的過程中,已經發生多起疑因接種疫苗出現血栓等嚴重副作用甚至死亡的案例。因此,希臘最高行政法院的這次判決,對同類型案件具有判例作用。

(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