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發改委24日發佈消息稱,該機構和中國商務部近日分別發佈了《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20年版)》,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
《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9年版)》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9年版)》同時廢止。
國家發改委指出,2020年以來,新冠肺炎疫情給全球跨國投資帶來巨大沖擊,世界經濟受到嚴重影響。發佈2020年版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是實施更大範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全面開放的重要舉措,展示了中國堅定不移支持經濟全球化和跨國投資的決心,將進一步完善外商投資環境,以更高水平開放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據悉,本次修訂按照只減不增的原則,進一步縮減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其中全國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由40條減至33條,自貿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由37條減至30條。
本次修訂主要有三方面變化:
一是加快服務業重點領域開放進程。金融領域,取消證券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壽險公司外資股比限制。基礎設施領域,取消50萬人口以上城市供排水管網的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的規定。
二是放寬製造業、農業准入。製造業領域,放開商用車製造外資股比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資放射性礦產冶煉、加工和核燃料生產的規定。農業領域,將小麥新品種選育和種子生產須由中方控股放寬爲中方股比不低於34%。
三是繼續在自貿試驗區進行開放試點。在全國開放措施基礎上,自貿試驗區繼續先行先試。醫藥領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資中藥飲片的規定。教育領域,允許外商獨資設立學制類職業教育機構。
國家發改委表示,將會同各地區、各部門,根據《外商投資法》及其實施條例要求,落實好2020年版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負面清單之外給予內外資企業平等待遇,同時完善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建設,在擴大開放中維護國家安全。
(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