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創新下降,安全隱患增加:透視全球科技巨頭監管潮

亞太日報

text

歐盟對谷歌、Facebook、蘋果、亞馬遜等科技巨頭的監管引發世界關注。實際上,當代科技行業發展已經來到了一個關鍵節點,更嚴格的全球監管不可避免。

現在,科技巨頭公司已經越發成爲全球億萬民衆和企業的關鍵基礎設施,用於溝通、購物、瞭解世界和休閒娛樂。現在,科技行業已經再也不是充滿活力、夢想改變世界的創業公司,而是越發類似銀行、通訊等傳統行業的體量和地位,也需要更多的政府監管。

“科技巨頭在2016和2020年大選期間不負責任的行爲引起了人們對換屆權力交替的關注,這導致了對他們反壟斷行爲的調查。風向變了。”美國智庫戰略和國際研究中心(Center for Strategic and International Studies)資深副總裁詹姆斯·劉易斯(James Lewis)接受澎湃新聞記者採訪時這樣表示。

歐盟始終是科技行業監管的領軍區域,近期兩項監管立法的推出也許會改變行業遊戲規則。在美國,監管機構開始從谷歌與Facebook在廣告領域的非法合作着手。此外,澳大利亞、印度和巴西等國也開始對科技公司的監管新規進行討論。

“近十年來,互聯網移動端高速發展,導致的案件最近幾年肯定會風起雲涌。”浙江理工大學法政學院院長、浙江省法學會競爭法學研究會會長王健向澎湃新聞記者表示。

歐盟的監管是否過於嚴格?

2020年12月15日,歐盟執行機構歐盟委員會(The European Commission)發佈了兩條將會影響大型科技公司如何運營的新立法提案,一項針對非法內容的《數字服務法案》,一項針對反競爭行爲的《數字市場法案》。

此舉旨在削弱如亞馬遜、蘋果、Facebook、谷歌和微軟等起到“守門人”(gatekeeper)作用的平臺權力的提議。歐盟政策制定者們認爲,鑑於巨大的影響力,這些科技公司需要更多監督。此次提出的歐盟法案中,將會要求科技公司做更多來阻止仇恨言論和假冒僞劣商品的傳播,並披露更多信息,關於定向廣告等服務如何運行。

類似地,已經退出歐盟的英國也表示,它正在推進被稱爲“在線危害”的類似立法,要求社交媒體公司和搜索引擎採取措施,防止各種非法或有害信息在平臺上傳播,否則將面臨高達全球年收入10%的罰款。另外,愛爾蘭監管機構也宣佈因違反歐盟數據保護法規對推特處以45萬歐元(約54.7萬美元)罰款,這也是此類罰款的首例。

歐洲與美國在對公司的監管上路徑和目的均有所不同。歐洲一直走在科技公司監管的前沿,實施全球最嚴格的監管。有觀點認爲,歐盟嚴格的監管針對美國科技巨頭,一方面也是爲了保護本地企業。

“歐洲使用反壟斷保護商業太頻繁了,而美國通常在執法方面太軟弱。”劉易斯評價道。

“過度監管殺死了歐盟的科技行業。在歐盟內部對於要如何監管也存在爭議。有些人想要老式的產業政策和嚴格的監管,其他人意識到他們需要不同的東西。”談到此次歐盟的法案是否過嚴,劉易斯向澎湃新聞記者表示,“《數字服務法案》和《數字市場法案》是個折衷方案。我認爲他們是一個更長討論的開始而不是終點。每個人都對科技巨頭的權力感到不安,所以加強監管是不可避免的,但歐盟也必須考慮經濟增長。”

浙江理工大學法政學院院長、浙江省法學會競爭法學研究會會長王健表示:“歐盟對數字經濟這一塊的立法一向是比較嚴格的,因爲它跟美國很不一樣。現在爲止,歐盟一直缺少互聯網巨頭,也就是美國互聯網企業在歐洲基本上就沒對手。所以說到底,歐盟的法案推出來,很大程度上是抗衡美國的企業,同時也保護歐盟企業和消費者的利益。”

歐盟立法考驗歐美關係,最終能否成行?

這兩項法案距離正式通過還需要議會的辯論,因此許多人預計,接下來可能會有成年累月的談判和拉鋸。

科技行業的遊說支出已經前所未有的高。儘管歐盟新規的政治勢頭強勁,但談判的多個階段都可能讓議會辯論陷入困境。此前歐盟的隱私保護條例《通用數據保護法(GDPR)》在正式通過前,經歷了4年的辯論。每項法案都必須得到歐洲理事會和歐洲議會的批准才能成爲法律。

不過王健還是認爲,歐盟提案最後獲得通過的機率很大。

“最後通過的可能性很大,歐盟已經充分地醞釀過了這個事情,法案通過之前他們實際上也在做了有關的調研,它本身就是一個折中的產物了。”

劉易斯曾表示,此次歐盟兩項立法的辯論將會是美國與歐盟關係的一場大考驗。

在特朗普政府執政期間,美國與歐盟之間在數字稅等問題上關係緊張,代表美國大型科技公司的行業組織“互聯網協會”已經就歐盟新規向華盛頓官員提出了抱怨。

歐盟資深議員表示,此次新規會面臨的挑戰是將法規的目標轉化爲強勁的執行力,而目前的歐盟在政策的執行上有所不足。

科技巨頭讓美國創新下降,留下隱私保護隱患

美國目前對科技巨頭反壟斷的起訴着重強調谷歌與Facebook的非法合作。

2020年12月16日,美國得克薩斯州聯合其他9個州向谷歌發起了訴訟,指控其與Facebook以違法方式合作,違反了反壟斷法,再度強化了已經佔據支配地位在線廣告業務。

谷歌目前控制了全球三分之一的在線廣告業務。據路透社當天報道,各州政府要求谷歌賠償損失並尋求“結構性緩解”,這通常被解讀爲強迫一家公司剝離部分資產。

對此,一位谷歌發言人辯護稱,“在過去10年裏,數字廣告的價格下降了,廣告技術費用也在下降。谷歌的廣告技術費用低於行業平均水平,這些都是行業競爭高度激烈的標誌。”

實際上,消費者所支付價格變高,是傳統行業的壟斷的惡果之一,如銀行、通信、鐵路等。科技行業的壟斷並不一定體現在價格上。

“常規的反壟斷專注於消費者受到的傷害,比如更高的價格,更少的選擇等。”劉易斯向澎湃新聞記者表示,“但新的反壟斷法規必須要考慮對消費者數據的猖獗利用,以及對扼殺創新的長期影響。

不得不面對的事實是,在互聯網巨頭公司發展壯大之後,美國社會整體的創新程度正在明顯下降。

王健向澎湃新聞記者介紹,美國的調查發現,在互聯網巨頭公司發展壯大之後,美國的創業率和創造就業率下降了,企業的創新程度也在下降了,越來越多的證據表明大型互聯網平臺企業已嚴重削弱美國經濟的創新和創業潛能。

“科技巨頭現在也越來越沒什麼創新。最好的答案是讓政府禁止科技巨頭收購初創公司。”劉易斯向澎湃新聞記者表示。

同時,在個人隱私數據的保護上,科技巨頭的壟斷效應也留下了巨大的隱患。

“哪怕大公司弱化了對用戶的隱私保護,如果沒有競爭對手,對於消費者而言就沒有更好的選擇,只能被迫使用大型互聯網平臺企業提供的服務。這個是美國第二個考慮的。”王健表示。

科技巨頭反壟斷風險逐步累積

實際上,現代互聯網企業從上世紀90年代末期開始發展,最初是基於PC端,發展較爲緩慢,而最近10年基於移動互聯網的發展速度則是突飛猛進。

“互聯網巨頭的發展速度真的太快了。這種發展,很大一部分是創新的成果,但也可能排除妨礙了公平競爭。對於互聯網巨頭企業排除、妨礙競爭的行爲,政府必須得做出一些舉措來加以控制。”王健介紹,他同時表示,對互聯網巨頭的反壟斷監管潮流不可阻擋。

“近十年來,互聯網移動端高速發展,互聯網公司的發展勢頭越來越迅猛,出現了一些大型的互聯網平臺企業,逐漸累積了一些反壟斷法律風險,相應的反壟斷案件最近幾年會風起雲涌。”王健表示,“不僅是歐盟,美國,亞洲的日本、韓國、印度都有類似的案子,全球都是這樣的趨勢。”

(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