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法院判了:“慰安婦”要求日本政府賠償 二審敗訴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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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韓聯社報道,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1日作出二審判決,駁回20名“慰安婦”受害人及遺屬要求日本政府賠償的請求。法院方面稱,日本政府適用於“國家主權豁免”。

原告方面認爲,日本政府在殖民統治韓國時期誘騙或強迫她們充當“慰安婦”,於2013年8月提出調解申請,要求賠償1億韓元的經濟損失。

今年1月8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要求日本政府向“慰安婦”受害人每人賠償1億韓元(約合人民幣60萬元)的經濟損失。

案件開審後,日本政府曾以國際法上的國家主權豁免爲由,要求駁回起訴,而原告主張可以追究賠償責任。

(來源:海外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