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要求對重點人羣做核酸檢測 包括出租車駕駛員等

李晴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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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瀋陽市政府網站消息,5月2日,瀋陽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第12號令,要求科學劃定重點人員核酸檢測範圍,對境外來沈人員,有國內重點地區旅居史人員,發熱門診患者、入住院患者及陪護人員,醫院、學校、餐飲企業從業人員,口岸檢疫排查人員,公交車、出租車、網約車駕駛員等重點人羣,按照感染風險水平和輕重緩急,分批分類有序實施,優先檢測感染風險比較高的入境人員、隔離人員和醫務人員。

根據第12號令要求,推動縣域檢測機構能力建設。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發揮屬地優勢,支持和強化縣域檢測機構建設。遼中區、新民市、法庫縣、康平縣應建設或改建1個符合生物安全標準的實驗室,配備相關的檢測設備和輔助設施,到5月末形成核酸檢測能力。

落實實驗室備案或准入要求,市域內完成生物安全二級及以上實驗室備案並具備臨牀基因擴增檢驗實驗室的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均可申請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同時,放開對第三方檢測機構開展核酸檢測的限制,實現全市核酸檢測能力的整體提升。檢測結果互認通用。

第12號令提出,加強檢測人員配備與培訓,加大對檢測人員的培養力度,爲檢測機構配備充足力量,確保各環節有效銜接、高效運轉。所有開展檢測的醫療衛生機構,從事採樣、檢測、運送等相關工作的人員都應接受嚴格培訓,檢測人員持證上崗。到5月末,全市具備檢測資質的人員數量能夠滿足檢測能力需求。

開展檢測的醫療衛生機構應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流程標準和操作規範,提高檢測準確率,加強實驗室室間質控,接受國家級或省級臨牀檢驗質量控制。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從樣本採集、運送與保存到病毒核酸檢測、質量控制等各個環節,對檢測機構進行全流程監管。

(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