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着網購平臺“馬甲”的賭博網站,成爲網絡空間治理典型

APD NEWS

text

在案人員聲稱公司上線的網購平臺系創新型電商營銷模式,進行實物銷售,只是利用“抽獎”刺激顧客消費——

披着網購平臺“馬甲”的賭博網站

1月25日,最高檢發佈了《人民檢察院辦理網絡犯罪案件規定》及11起檢察機關推進網絡空間治理典型案例,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檢察院辦理的“張某勇、張某明等25人開設賭場案”入選其中。

“該起案件作爲公安部‘淨網2018’專項行動掛牌督辦案件,於2019年1月提起公訴並當月判決。隨後,各地開始出現類似案件,其他地區的檢察機關及公安機關陸續向我們‘取經’,溝通探討案件辦理方面的專業問題。”回憶兩年前主辦的這起案件,辦案檢察官坦言,“能夠將這類新型犯罪的‘鼻祖’繩之以法,併爲辦理同類案件提供有益經驗,很榮幸!”

僞裝

辦案過程中與張某勇接觸,一眼就能感覺出這個人腦子活絡、能言善道。

“20歲出頭,我就開始創業,嘗試過不少網絡商城項目。”大專文化水平,身爲90後的張某勇已在電商領域摸索多年。

因爲能說會做善動腦,他很快有了一幫從創業之初就衷心追隨的員工,併成立了廈門市崇毅投資諮詢有限公司。公司設有運營中心、招商部、財務部、企劃部、人事部等,另設業務部,分別爲市場一部、市場二部、市場三部、市場八部,像模像樣。

“最初五六年,幾個電商項目都毫無起色,不溫不火,也沒賺到什麼錢。正經錢不好賺,就不得不尋思搞搞‘創新’,其實也就是藉着網購的名義搞賭博,這纔在2018年6月底推出了‘易淘貨棧’App。”張某勇口中的所謂“網購平臺”,專門銷售茶葉、紅酒、玉石等商品。

玉石、紅酒等都屬於高溢價貨品,平臺上售價高得驚人,動輒上萬元。更令人生疑的是,當顧客在網絡平臺下單後,客服會推薦顧客以所購商品繼續進行“轉購升級”——即以押大小的方式,按照“重慶時時彩”開獎結果同步確定輸贏,每5至10分鐘開獎一次,顧客如果賭贏,就能提現1.6倍於所購商品的“轉購”金額,輸了可獲得所購貨物但不能退貨。

這個“創新型網購平臺”,成爲公司“轉型”成功之作。運行兩個月間,吸引顧客下單810餘萬元。

誘惑

平臺魔力何在,能夠在短時間內吸粉衆多?

“大哥,我叫薇薇,加個好友吧?”百無聊賴的阿民突然收到了一條好友申請。

看對方的頭像,是個年輕貌美的女性。不出幾日,阿民與“薇薇”已兄妹相稱,兩人每日噓寒問暖。

“哥,紅包收下。我這幾天賺了點小錢,來孝敬你呀!”阿民好奇追問下,才知道“薇薇”是在一個名爲“易淘貨棧”的App上買東西還賺了錢。

“東西在哪兒都是買,還不如試試這個,興許過幾天我就能收到哥哥的大紅包呢……”在“薇薇”的鼓動下,阿民很快下載了軟件,之後便像着了魔似的,早上10點到凌晨2點,守着手機瘋狂“購物”。

剛開始只是幾百元地下單,後來又有人以“知道購物平臺漏洞,能夠提前知道開獎數據”爲由添加阿民爲好友,打包票讓阿民賺大錢。眼看着前面幾單隻輸不贏,爲了回本阿民的下單金額從幾百元到幾千元再到上萬元……不到一個月,12萬元便有去無回。

像阿民一樣“中毒”頗深的人還有許多。

小遠同樣碰上了知心“妹妹”,並在她的極力推薦下成了商城的顧客。小遠的瘋狂比起阿民有過之無不及。他在商場消費的兩個星期內,頻繁下單,甚至曾經在8小時內每隔10分鐘下單一次,當天光是一款萬元左右的智利紅酒就分十幾次購買了100多瓶,每次也都無不例外參與“轉購”,最終損失上百萬元……

揭祕

其實,“薇薇”們都是摳腳大漢,“轉購”實質是賭博比大小,從美麗的邂逅到開獎的內幕,一切都是被“安排”的。

與顧客聊天的都是公司業務部的員工。入職第一天,他們就接受公司的培訓,熟練掌握一套話術。上崗後,公司統一下發事先開通的聊天工作號,這些大男人們就開始男扮女裝,從甜言蜜語討歡心開始,一步步以“購物即能賺錢”“商城有轉購活動”等爲由吸引顧客到商城購物,並參與賭大小。

小遠和阿民這樣的購物大戶通常被稱爲優質客戶,是公司重點維繫的對象。對於“小遠”們,公司專門成立套利組對其進行攻堅。組員們成爲其爲好友後,聲稱知道App的漏洞,或者能夠提前拿到開獎結果,佯裝有償幫助,利用“小遠”們的賭徒心態,讓其欲罷不能,甚至賭上全部身家。

其實,商城的東西都能查詢其市面價格,大都是幾十塊幾百塊的平價物品,標價卻是原價的10倍至40倍,“轉購”也不難看出實質就是賭博,這就是個賭博網站。

“假設是兩件進價均爲10元的物品,商場都以100元出售。顧客以200元購買兩件貨品後都參與賭大小,在輸贏概率五五開的情況下,一次贏了以1.6倍賠率提現160元,一次輸了獲得10元的貨品,平臺還是賺了。公司賺錢是肯定的。”張某勇坦白道:“這個道理商城的顧客也都明瞭”。

“商城只不過創新了模式,實際上還是銷售商品而已。”

“關於押大小的轉購模式,不過是利用抽獎來刺激消費。”

“平臺是有實體商品出售的,所以不是一個賭博平臺。”

……

平臺被查獲之初,25名嫌疑人均拒不認罪。檢察機關通過對平臺推廣方式、運營模式、盈利手段等的甄別,依法認定張某勇等人搭建的手機App平臺,不符合合法銷售商品盈利的正常運營方式,其實質是打着網絡商城的“幌子”,招攬賭客進行網絡賭博活動。

最終,法院以開設賭場罪分別判處張某勇等2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至拘役四個月不等的刑期,並處罰金。

(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