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10日,馬來西亞高等法院宣佈批准延期審理前總理納吉布涉及SRC國際公司的貪腐案件。
據悉,馬來西亞前總理納吉布的代理律師於4月1日向法庭發送電子郵件申請延遲SRC案件的法庭陳詞日期。
馬來西亞高等法院於4月3日批准該請求並擇定於5月18日、19日和20日3天進行辯方口頭陳詞程序。
納吉布在SRC案中,面對涉及4200萬林吉特(約合6720萬元人民幣)濫權、洗黑錢及非法融資的指控。案件於2018年4月3日開始審理,經過58天審訊及傳召57名證人後,控方於2019年8月27日宣佈完成所有舉證工作。
(來源:環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