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我國個人所得稅首次年度彙算啓動,納稅人將在指定日期前完成個稅彙算申報,繼而申請退稅或補繳稅款。其中,對綜合所得年收入合計不超過12萬元以及應補繳稅額不超過400元的納稅人,無須辦理年度彙算也無須補稅。在稅務部門的貼心服務和技術手段的有力支持下,包括扣繳單位“一戶一策”、“非接觸式”辦稅等在內的諸多模式,正爲納稅人進行年度彙算提供極大便利,也有效提升了他們的獲得感。
4月10日,隨着北京、天津、河北等地開通使用手機個人所得稅APP、網頁端等遠程辦理渠道,全國除湖北省以外地區納稅人均可通過手機、網頁、郵遞等方式輕鬆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彙算申報事項。這是我國個人所得稅首次年度彙算,納稅人將在指定日期前完成個稅彙算申報,繼而申請退稅或補繳稅款。那麼,個稅年度彙算帶來了哪些影響?納稅人的辦稅感受如何?稅務部門有哪些措施幫助納稅人做好彙算?記者進行了調查。
更互動、更有感,納稅人享受到更充分的稅收優惠
福建莆田市民林先生2019年從一家公司累計取得勞務報酬所得14萬多元,先前預繳個人所得稅1萬多元,年度彙算後全年應納稅額只有幾千元。“現在個人所得稅交得少了,錢包變得更鼓了。”已經收到數千元退稅款的林先生說。
2018年8月,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完成第七次修正,首次建立了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將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稿酬與特許權使用費納入個人所得稅綜合徵稅範圍,並實行專項附加扣除,再按年度進行彙算。根據規定,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彙算於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進行。
據稅務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年度彙算,通俗來說,就是居民個人將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合併後按年計算全年最終應納的個人所得稅,再減除納稅年度已預繳的稅款後,計算應退或者應補稅額,向稅務機關辦理申報並進行稅款結算的行爲。同時,對綜合所得年收入合計不超過12萬元以及應補繳稅額不超過400元的納稅人,無須辦理年度彙算也無須補稅,給予納稅人充分的稅收優惠。
爲方便廣大納稅人進行彙算,在具體辦理方式上,稅務機關爲納稅人提供了“網上辦”“大廳辦”以及“郵寄辦”等多種選擇,其中,“網上辦”可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實現“非接觸式”辦理。
以個人所得稅APP爲例,納稅人可前往各大應用市場從正規渠道下載,在經過應用安裝、註冊登錄、綁定銀行卡流程後,即可完成申報準備。如果納稅人在上年度內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額不超過6萬元且已預繳稅款,可通過“簡易申報”辦理申報並申請退稅。如果納稅人綜合所得年收入額超過6萬元,可通過“標準申報”進行年度彙算。
廣東省稅務局個人所得稅處處長詹立仁介紹,納稅人在成功提交退稅申請後,可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查看業務辦理狀態。對退庫失敗的,系統會提示原因或解決方法。
有溫度、不隔心,大力推行“非接觸式”辦稅
首次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期間,恰逢以“減稅費優服務 助復產促發展”爲主題的第二十九個全國稅收宣傳月在全國開展。稅務部門採取多項舉措,方便納稅人快速便捷辦理彙算,克服疫情帶來的不利影響,進一步增強納稅人的改革獲得感。
引導細——由於年度彙算人數衆多,爲便於納稅人有序錯峯、高效準確辦理年度彙算,各地稅務機關對爲期4個月的年度彙算期進行了統籌安排,並通知了各扣繳單位辦理時間段,提供了辦稅指南、操作視頻等資料,確保納稅人依法應享盡享應有權利。
辦理快——林國芳是浙江省開化縣的一名美術教師,日前,她通過個人所得稅APP完成了自主申報,退稅上千元,整個過程僅用了5分鐘。“學校還沒開學,紅包提前到賬!”收到退稅款的林國芳既驚喜又興奮。
信息全——廣東超訊通信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全專業通信技術服務商,共有員工2000多人。受惠於個人所得稅改革,全體員工稅收負擔比2018年減少了200萬元。而對於公司財務總監陳桂臣來說,個人所得稅APP也是省時省力的“辦稅法寶”:“可以查詢本人納稅情況和以前部分扣除信息,手指一點,收入信息自動代入申報系統,十分便捷。”
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事關千千萬萬納稅人的切身利益。爲確保首次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順利有序開展,各地稅務部門以全國稅收宣傳月爲契機,廣泛開展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政策輔導和操作培訓,積極探索線上“不見面”“不上門”模式,大力推行“非接觸式”辦稅。
雲南、甘肅、寧夏、新疆、西藏等地稅務局組建“線上宣傳輔導小分隊”,以“個人所得稅彙算雲課堂”的形式,將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的宣傳輔導從“線下”搬到“雲端”,實現了“非接觸式”條件下,最大限度讓納稅人懂政策、會操作,最大限度滿足納稅人需要。
在上海,稅務部門持續推進“網上、掌上、線上”三位一體智能諮詢建設,實現7×24小時不間斷在線諮詢服務,目前智能諮詢日均服務量已佔全市諮詢量50%以上。在山東,濟南稅務部門開展預約式辦稅、菜單式輔導、互動式服務的“一網三式”工作模式,對扣繳單位採取“一戶一策”,有針對性地提供年度彙算諮詢輔導。
有規矩、守誠信,加強個人所得稅納稅信用建設
個人所得稅年度彙算持續升溫,也讓一些人打起了歪主意。
最近,深圳市民小王就輕信了所謂的“退稅攻略”,在年度彙算申報時對填報數額“動了手腳”。但在提交申報前,小王接到了來自深圳稅務部門的年度彙算操作輔導。
據稅務人員介紹,如果納稅人屬於需要退稅的情形,是否辦理年度彙算退稅是納稅人的權利,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但如果納稅人需要補稅(符合規定的免予彙算情形除外),直至彙算期結束仍未依法如實辦理年度彙算的,就要承擔相關責任了。未按規定辦理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稅款、提供虛假資料申報享受稅收優惠、不配合稅務檢查、虛假承諾等行爲,都會對個人信用產生影響。
最終,經過稅務幹部耐心解釋和指導,小王如實填報並進行了提交操作。
2019年,國家發改委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聯合下發《關於加強個人所得稅納稅信用建設的通知》,提出建立個人所得稅納稅信用管理機制,納稅人需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作出承諾,承諾的履行情況納入個人信用記錄。
西南財經大學教授、西財智庫首席研究員湯繼強表示,建立健全個人所得稅納稅信用記錄,能夠有效引導納稅人誠信納稅,公平享受減稅紅利,推動我國公民信用體系建設邁上新臺階。
(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