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 | 因爲這事,三星太子爺再次面臨牢獄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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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外媒報道,當地時間12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對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違反《毒品管理法》案進行審理,李在鎔被控非法使用麻醉劑異丙酚。檢方提請法院對其處以70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37.68萬元)的罰金,追繳1702萬韓元(約合人民幣9.16萬元)。法院計劃將於本月26日對該案作出判決。

據悉,李在鎔涉嫌在首爾市江南區一家整形醫院進行非醫療目的的異丙酚注射。2015年1月至2020年5月,李在鎔在首爾市江南區一家整形醫院進行了共41次丙泊酚注射。

異丙酚通常是一種醫用麻醉劑。根據韓國法律,非法使用和注射受管制藥物都會受到起訴。檢方原本建議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後據調查結果申請正式開庭審理並獲法院批准。

據韓聯社報道,當天李在鎔向法庭道歉。他對法官說:“我爲我個人的事情造成的麻煩道歉。所有這些都是由於我的缺點而發生的,雖然是出於醫療目的,但我深感遺憾。”

李在鎔的律師稱,李在鎔是在醫院治療時使用這種藥物的,並不違法。此外,目前正在接受單獨審判的診所工作人員也否認有不當行爲。

如果李在鎔的這一罪名成立,最高可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萬韓元以下罰款。

法律專家認爲,即使李在鎔被判有罪,也不會受到最高處罰,因爲異丙酚被濫用的可能性比其他管制物質要低。

對此,三星電子拒絕置評。

今年1月,李在鎔因涉韓國前總統朴槿惠“親信干政”等相關案件以受賄和挪用公款罪被判處兩年零六個月的監禁。今年8月,他因能幫助韓國生產“半導體和疫苗”而獲假釋出獄。

在李在鎔獲釋後,三星電子宣佈了一項2050億美元的鉅額投資計劃,其中四分之三計劃投向韓國。

(來源:亞太日報 AP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