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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高空拋物!肇事者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三年

爲發泄不良情緒,三次將水桶、槓鈴、花盆從18樓扔下,造成兩輛車損毀,物損合計2.58萬元,並在一段時間裏造成小區居民心理恐慌。近日,經江蘇省無錫市樑溪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蔣某有期徒刑三年。2019年11月19日晚上9點半,因白天上班時被領導批評,心情不佳的蔣某來到了小區27號樓18層樓頂。爲了發泄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