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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男子貪吃野味槍下“拾鳥”11只 獲刑1年2個月

10日,江西省黎川縣人民法院對一起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徐某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和非法狩獵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年2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法院經審理查明,2019年4月30日,被告人徐某受餘某糾集,跟隨餘某、李某、馬某(均已判刑)來到黎川縣境內畲下村、資福村、華聯村、皮邊村等地沿途獵捕鳥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