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 暮又
事實證明,對於美國最高法院來說,圍繞墮胎的爭論永遠無法停止。
據彭博社報道,最近美國又對墮胎藥米非司酮展開了論戰。在最高法院推翻羅訴韋德案時,大法官塞繆爾·阿利托表示,這項裁決將把墮胎問題交還給美國人選舉出來的代表。大法官佈雷特·卡瓦諾則表示,法院必須嚴格保持中立,不能對美國所有人頒佈反墮胎或支持墮胎的政策。
最近,爲了表示對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FDA)2000年批准的米非司酮的反對,反墮胎組織向德克薩斯州聯邦法院提起訴訟。前任總統特朗普任命的美國地區法官馬修·卡克斯馬克暫停了對這種藥物的批准,並從上級法院也獲得暫停批准,然而製藥商提出了異議。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小組計劃將加快審理製藥商上訴,暫定於5月17日舉行聽證會。
反墮胎人士說,1873年的聯邦法律《科姆斯托克法案》禁止郵寄終止妊娠的藥物,即使在這些藥物完全合法的州也是如此。拜登政府認爲,這項法律長期以來被理解爲只適用於非法墮胎的藥物。還有支持墮胎的人說:“我猜,第五巡迴法院會在《科姆斯托克法案》的基礎上寫一封長長的文書,爲未來的反墮胎律師做準備。”
此外,更多的爭論還是源於各州施加的限制,包括愛達荷州的一項新法律,該法律規定幫助未成年人在另一個州墮胎爲刑事犯罪。有人批評這違反了憲法規定的旅行權,但這項法律仍然存在。而且最高法院還會面臨更復雜的問題,包括當母親的生命或健康受到威脅時,不允許墮胎的州將會怎樣治療孕婦。
有專家稱:“在以往的判決中,多數人模棱兩可的措辭似乎是有意讓最高法院退出墮胎戰爭。但德克薩斯州藥物墮胎案對婦女健康的巨大影響,以及墮胎問題本身的鬥爭,又註定最高法院拉會參與進來。”
(來源:亞太日報 APD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