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 | 加拿大代孕媽媽愛上男客戶,訴諸公堂法官該怎麼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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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 牧之

近日,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的高等法院正在面對一項難尋先例且在公序良俗上存在瑕疵的訴訟。

原告爲一位合法代孕母親,她起訴了一位尋求代孕服務的男子,要求要兩人共同撫養他們的孩子。根據加拿大法律,代孕是合法公共服務項目,但是僅支持試管嬰兒這一種方式。而這位代孕母親和客戶卻在多次試管嬰兒操作失敗後進行了自然懷孕,並在這種嘗試後產生了有悖倫理的愛慕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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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發生的事情就是婚外情案件中常有的橋段,代孕媽媽得到了客戶的承諾,稱要和原配妻子離婚。但在客戶最終選擇堅守婚姻後,代孕媽媽將他告上法庭,要求得到撫養權。

那麼本案在加拿大引起廣大羣衆關注的焦點是什麼呢?首先是代孕服務產生感情這種事件算是比較罕見,因爲在加拿大,合法代孕算是一項公益服務,代孕母親從僱主那裏獲得報酬不會很多,因此假戲真做產生感情,甚至還想拆散原配家庭取而代之的情況屬實缺少先例,“吃瓜羣衆”所追尋的焦點往往也在這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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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正是因爲沒有先例,大法官的本次判決還可能成爲後面同類型案件的依據,也是大概會有此類糾紛的人士比較關注這場判決的原因。

一邊是實際意義的父母,另一邊是法律層面的家庭,在當庭交鋒上將是勢均力敵的一場較量。

據悉本案將由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在明年一月宣判,而爲了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原配家庭已經終止了這期間代孕媽媽要求探望孩子的一切請求。你又支持哪一方獲得完全撫養權呢?

(來源:亞太日報 AP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