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亞向跨國電商「獨角獸」徵稅

Asia Times

text

東南亞各國政府齊聲讚揚發展蓬勃的電子商貿行業,因為這些由企業家主導的增長正成為區內經濟的新動力。亞洲時報(

ATimes.com

)報導

據一份由谷歌(Google)與新加坡主權基金淡馬錫(Temasek Holdings)聯合發布的報告指,東南亞的互聯網經濟規模去年已達500億美元,2025年有望擴大到2,000億美元。另一方面,當地政府在思量如何對這些線上交易徵稅卻又不損害相關產業發展的這個兩難問題。

部分國家已經開始考慮對互聯網公司徵收特殊稅種。去年,泰國就徵收電商稅啟動了諮詢程序,印尼與馬來西亞亦然。新加坡正考慮推出電商稅來平衡互聯網公司與傳統企業的競爭環境。

東南亞各國政府就總部位於海外,但在當地設有辦公室的電商公司納稅不足問題頗有微詞。舉例來說,馬來西亞希望將外國電商公司的銷售納入該國商品與服務稅徵稅範疇。印尼則考慮是否在其新企業所得税制(corporate income tax)中納入相關跨國公司。

放眼全球,歐盟政府也面臨類似問題。解決它的困難之一在於國際避免雙重稅收協定(international double taxation agreements, DTA)。全球大部分政府均已簽署該協定,以此避免跨國公司在註冊地與經營地支付雙重營業稅。但執行中相關規定存在一些模糊地帶,政府與科技公司常就此產生爭議。

上月,胡志明市的稅務部門試圖從優步(Uber)越南公司收取294萬美元的應繳稅款。但總部位於荷蘭的優步總公司向稅務部門申訴,稱越南與荷蘭曾簽訂DTA,因此無需再次在越南繳稅。越南法庭不接受其申訴,爭議仍未解決。

對那些在東南亞國家無實體機構、但通過國際快遞與越南消費者達成交易的跨國電商企業,徵稅問題令人更加困惑。

一些經濟學家認為,如果對跨國電商徵稅,可能令他們失去繼續在東南亞投資的興趣。布魯塞爾一家智庫ECIPE的董事Hosuk Lee-Makiyama近期撰文表示,相對美國,大部分亞洲國家其實是DTA的受益方,改變目前的安排並不划算。

在上述的報告中,對東南亞互聯網經濟的投資中有四分之三來自「獨角獸」企業。這些企業通常對跨國經營的避稅方法十分在行,因此有人指出,本地中小型電商更可能因徵稅而受創。

東南亞本地中小電商企業家擔心,他們會因此在跨國企業競爭中處於不利位置,而繁複的報稅工作可能消耗比繳稅額更大的時間和成本。

不過,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例如,自從去年泰國宣布了將對互聯網交易徵收預扣稅後,本地商人逐漸流行使用現金貨到付款的交易方式,以取代銀行轉賬。這令政府的稅收變得更加難以操作。

撰文:評論員David Hutt

原文:

http://www.atimes.com/article/taxman-bites-seasias-e-commerce-unicorns/

更多:http://www.atimes.com/

相片:Wikimedia Comm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