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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美國廣播公司報道,當地時間1月22日,《禁止核武器條約》——世界上首個禁止核武器的條約生效。

據報道,該條約於去年10月24日獲得了第50個國家的標準,使其在90天之後,即1月22日得以生效。

根據這一條約,所有締約國“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發展、試驗、生產、製造、以其他方式取得、擁有或儲存核武器或其他核爆炸裝置”。它還禁止任何轉讓或使用核武器或核爆炸裝置,以及威脅使用此類武器,並要求締約國向其他國家推廣該條約。

獲得2017年諾貝爾和平獎的國際廢除核武器運動組織執行主任比阿特麗斯·菲恩(Beatrice Fihn)稱,這是“國際法、聯合國以及廣島和長崎倖存者的重大日子。”

聯合國祕書長古特雷斯表示,該條約表明了對多邊核裁軍途徑的支持。他在一段視頻中說:“核武器帶來的危險越來越大,全世界需要採取緊急行動,確保消除核武器,並防止任何使用核武器對人類和環境造成的災難性後果。消除核武器仍是聯合國裁軍工作的最高優先事項。”

禁止核武器條約.jpg

雖然該條約的通過被譽爲消除世界上最致命武器的歷史性一步,但它遭到了世界上擁有核武器的國家的強烈反對。

2017年7月聯合國大會批准該條約時,得到了120多個國家的支持。但是,美國、俄羅斯、英國、法國、印度、巴基斯坦、以色列等9個已知或被認爲擁有核武器的國家都不支持該條約,由30個國家組成的北約也不支持。

作爲世界上唯一遭受過核武器攻擊的國家,日本也不支持該條約,儘管1945年原子彈爆炸的高齡倖存者要求日本支持。日本放棄使用和擁有核武器,但其政府表示,由於擁核國家和無核國家在這一問題上存在嚴重分歧,因此尋求一項禁令條約是不現實的。

對於這一條約,中國也表達了自己的態度。1月22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國理解無核武器國家在推進核裁軍進程方面的願望和訴求,就全面徹底銷燬核武器的最終目標而言,中方立場與“條約”並不相悖,中方正在以實際行動爲維護全球戰略穩定、不斷推進國際軍控和裁軍進程作出自己的貢獻。與此同時,中方認爲,核裁軍進程不能脫離國際安全現實,必須遵循“維護全球戰略穩定”和“各國安全不受減損”原則,循序漸進加以推進。而《禁止核武器條約》違背了上述原則,有損以《不擴散核武器條約》爲基石的國際核裁軍與核不擴散體系。中方不認可、也無意簽署或批准該條約。

確實,在當前的全球氣候下,讓所有國家加入要求他們永遠不要擁有此類武器的條約即便不是不可能,但也挑戰巨大。

(來源:亞太日報 AP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