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至3月,中國國家航天局(CNSA)和美國國家航空航天局(NASA)就交換火星探測器軌道星曆數據舉行多次會談及交流,以確保火星探測器的飛行安全。這個新聞讓很多人大惑不解,美國不是立法禁止了和中國的航天交流與合作嗎?NASA這樣做不是犯法了嗎?
對此,NASA特地解釋說,這次交流已經向國會提交申請,並且獲得了特批。這也是著名的“沃爾夫條款”生效10年來,雙方第一次正式的雙邊交流。
火星探測器的飛行安全問題當然是客觀存在的,但並不是什麼很嚴重、很迫切的事態。目前正在繞火星飛行、還在工作的探測器有5個,包括NASA的“火星大氣與揮發物演化任務”探測器、“火星勘測軌道器”、歐洲的“火星痕量氣體探測器”、阿聯酋的“希望號”探測器,以及“天問一號”的軌道器,另外還有3個退役的軌道器。雖然火星比地球小一些,但是它的外層軌道也是相當空曠的。這麼幾個探測器,即使存在碰撞風險,也是很小很小的。而且“天問一號”是火星探測的後來者,中方在軌道設計當中,必然考慮了此前探測器的軌道,避免碰撞。其實對NASA現役和後續任務來說,更需要擔心的並不是“天問一號”,而是已經失聯失控的那幾個軌道探測器,尤其是印度的Mangalyaan“火星飛船”。
因此,NASA很可能是以火星探測器安全爲藉口,設法在1340條款的堅壁上鑿出一個口子來。
美國的火星勘測軌道器
我們先來看看著名的沃爾夫條款,這個條款編號爲1340,是從2011年開始生效的,具體內容是:
“禁止NASA和白宮科技政策辦公室(OSTP)以任何形式使用聯邦資金“發展、策劃、計劃、頒佈、實施或執行與中國或任何中國企業相關的,關於任何雙邊參與、協作、協調的雙邊政策、計劃、訂貨或合同”。
在此條款的限制下,NASA無法與中國開展任何實質性合作。NASA前局長博爾登和OSTP前主任約翰·霍爾德倫都曾爲此受到過調查和斥責。
那麼,國會難道是被NASA忽悠了?
這當然是不可能的。
在航天對華合作的問題上,美國內部並不是鐵板一塊,不同利益集團有着不同的訴求。以NASA爲代表的科學界對於來自中國的科學數據、研究成果有重大需求,以反華爲賣點的右翼勢力卻希望通過技術封鎖來阻止中國航天的進步。1340條款生效十年來,中國航天發展越來越快,證明封鎖派的判斷和政策是完全失敗的。在這種背景下,合作派的話語權顯然有所提升。
美國爲阿聯酋代工的希望號
另外,1340條款僅僅限制了NASA和白宮科技政策辦公室的對華雙邊交流,其他機構還是可以交流的,例如美國GPS管理辦公室。這就帶來了一個內部不公平的問題。過去幾年,美國政府曾採用了一種看似變通的方式,由國務院出面,與中國國家航天局開展中美航天對話。但雙方參會人員專業背景存在巨大差異,交流效果肯定不如NASA直接參與。而且蓬佩奧擔任國務卿後,連這樣的交流基礎都不存在了。
然而隨着中國航天不斷取得突破性進展,取得了很多NASA沒有的數據和成果。比如月背降落、月球中繼衛星、月壤採樣返回,等等。特別是“嫦娥五號”的月壤採樣返回,雖然美國手中有大量阿波羅時代取回的月球樣品,但採樣地點與嫦娥五號並不相同,這意味着樣品也不相同。所以,對華交流與合作,已經越來越成爲NASA的剛需了。
美國國會雖然高度反華,但並不缺少對基本事實的認識和判斷能力。美國國會關心的是另一個重要的問題,美國是靠收割全球精英理工生來推進國家科學技術發展的,“毅力”號團隊裏就有大量外籍科學家。NASA的經費相比其他國家一騎絕塵。NASA還可以得到歐洲航天局、日本宇宙航空研究開發機構等一流航天單位的支持。如果中國擁有“舉國體制”,那麼NASA就擁有“舉全球體制”。中國是如何依靠本土教育體系、用有限的經費投入,實現如此之快的航天進展?通過開放一兩個案例讓NASA去和中國航天交流,或許能夠讓國會找到一點答案。
那麼,中美航天合作的前景如何?我們可以做個不算太合適的類比。朝鮮戰爭之後,惱羞成怒的美國斷絕了和新中國的一切聯繫,並且採用了一切手段進行政治、經濟封鎖。但是打完越南戰爭之後,美國就發現自己此前對中國所做的種種惡行完全是無效的,不但不能打敗中國、阻止新中國的發展壯大,還讓自己陷入了內外交困之中。這纔有了乒乓外交,以及隨之而來的基辛格祕密訪華、尼克松訪華和中美建交。
中國人對乒乓外交的認識多數停留在“我知道這件事”的程度。但是在西方、特別是美國輿論界,“乒乓外交”具有極其重大的歷史地位。被視爲一個具有極高技巧和藝術性的外交破冰操作。所以,本次中美航天部門關於火星探測的交流,很可能具有“乒乓外交”的意義——星際科學和體育運動一樣,是全球公認的和平與進步事業。我們隨後會不會迎來中美航天合作的正式破冰,還要看美方的政治判斷和政治智慧。
同時,我們也不能簡單地採取樂觀情緒。可以發現一件有趣的事情,按照1340條款的文字,實際上封死了NASA與中國航天交流合作的一切機制。NASA哪怕和中國航天人說一個比特,也要得到國會特批。這就給美國政府和國會留下了隨時翻臉不認人的法律依據。NASA完全可以今天要走了數據,明天立刻中斷會談。或許,這正是火星探測器避讓前後談了3個月的主要原因——如果是在一個順暢的機制下,各自把軌道模型交給對方,實施軟件模擬之後,制定軌道方案上傳給探測器,問題就立刻解決了。但是在1340條款的限制下,美方程序的拖沓反覆,是可以想見的。如果會談結束之後,美方發現自己不需要擔心探測器碰撞問題後,立刻中斷交流、恢復封鎖,也不是不可能發生的事情。
所以,全力以赴推進中國自己的航天事業發展和重大型號研製發射,是唯一正確的方式。美國人肯合作或者不肯合作,都不可能動搖中國航天事業的大局。
(來源:環球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