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版”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將制定,涉能源電信交通等領域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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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經濟特區建立四十週年政策“大禮包”持續發放中。

10月11日公佈的《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下稱《方案》)明確,制定深圳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清單。

具體方面,《方案》提出,在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基礎上,制定深圳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清單,放寬能源、電信、公用事業、交通運輸、教育等領域市場準入。進一步放寬前沿技術領域的外商投資准入限制。

深圳不斷優化外商投資營商環境。根據2020年最新修訂,全國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由上年的40條減至33條,自貿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負面清單由上年的37條減至30條。

目前,適用於全國的最新2020版本《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已自2020年7月23日起施行。

外商投資企業對深圳經濟、社會發展貢獻不少力量。深圳市商務局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6月底,深圳歷年累計批准外商直接投資項目9.4萬個,累計吸收合同外資2960億美元,累計實際使用外資金額1178億美元。深圳外商投資企業雖然僅佔全部商事主體的2%左右,但對深圳經濟發展貢獻巨大,全市規模以上產值約有35%來自外商投資企業。

“制定深圳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清單,放寬能源、電信、公用事業、交通、運輸、教育等領域市場準入,實際上也是和增加深圳土地用權這一措施相配套。”中國政策科學研究會經濟政策委員會副主任徐洪才就此在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市場準入放開,吸引外部資源流入深圳,土地資源才能和資本、技術、人才等生產要素有機結合。”

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也對記者表示,制定深圳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清單,有利於深圳更好地引入資本,有助於深圳基礎設施建設,也有助於後續全國市場繼續對外資加大開放。深圳先行試點,後續不排除大灣區其他城市跟進。

(來源:第一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