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華盛頓聯邦地區法院法官塔尼婭·丘特坎當地時間28日宣佈,將於明年3月4日開始審理前總統特朗普涉嫌試圖推翻2020年大選結果一案。
丘特坎當天表示,開庭日期“不應該也不可能根據被告的時間決定”,特朗普將受到“與其他被告同樣的待遇”。丘特坎還表示,公衆有權看到該案“得到迅速且有效的審理”。
特朗普律師團隊此前曾要求於2026年4月開始審理該案。特朗普律師團隊認爲,“從法學角度而言,該案在美國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並且檢方提供了超過1200萬頁的材料,需要“充足時間審閱如此大量的證據”。
美國司法部特別檢察官辦公室此前則提議,將審理日期定在2024年1月2日。特別檢察官辦公室表示,公衆希望該案可以儘快開庭審理,並且關於該案的很多證據早已公之於衆。
特朗普此前在社交媒體發文稱,丘特坎“絕無可能”讓他在這一關乎“言論自由和公正選舉的荒唐案件”中獲得“公正審判”。
美國司法部特別檢察官傑克·史密斯8月1日公開起訴書稱,特朗普因涉嫌試圖推翻2020年美國大選結果受到刑事指控。
據美媒報道,特朗普在2024年大選年將面臨“繁忙的法庭行程”。明年3月25日,特朗普涉嫌向豔星支付“封口費”案將在紐約開庭審理。明年5月20日,特朗普“不當處理涉密文件”案將在佛羅里達開庭審理。
此外,特朗普本月24日就試圖推翻2020年大選佐治亞州結果一案向佐治亞州富爾頓縣監獄自首。
(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