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 | 美國十歲女孩遭強姦懷孕,應不應該墮胎吵翻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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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日報 暮又

據雅虎新聞報道,本週,俄亥俄州的共和黨人就多項法案舉行了聽證會,這些法案旨在阻止對墮胎進行投票,外界猜測是因爲他們知道俄亥俄州人會通過該法案。

在18日的一場聽證會上,辛辛那提生命權組織的負責人勞拉·斯特里特曼談到了該州一名10歲強姦受害者不得不前往印第安納州墮胎的案件,因爲俄亥俄州有着懷孕6周禁止墮胎的禁令。斯特里特曼說:“雖然對一個10歲的孩子來說懷孕可能很困難,但女人的身體是用來孕育生命的,這是生物學上的事實。”斯特里特曼爲了獲得政治上的優勢,斯特里特曼把這名年僅10歲的兒童受害者說成是一名婦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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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這種語言在反墮胎活動人士和他們的共和黨盟友中很常見,他們經常把未達到法定性許可年齡的懷孕兒童當成成年人,稱他們爲女性,或辯稱他們會成爲好父母,諷刺的是,他們一邊逼着兒童成長,又同時指責LGBTQ人羣掠奪兒童。

在斯特賴特曼說出令人髮指的言論之後,她又說了許多:“她的身體不是爲了讓噁心的死亡工具把她未出生的孩子從子宮裏取出來而設計的。”實際上,墮胎是一種高度安全的醫療程序,而強迫兒童或青少年分娩則有相對較高的死亡風險和嚴重的併發症。

斯特賴特曼沒有意識到,她的殘忍言論或許會困住受害者一生。俄亥俄州的墮胎禁令更是加重了強姦兒童受害者一生的創傷,那位不得不穿越州界去接受她在家鄉被拒絕的醫療服務的兒童受害者在一年之後仍然是謊言和不人道政治話題的中心。

斯特雷德曼仍進一步謊稱,爲孩子提供墮胎服務的印第安納州醫生“沒有報告強姦事件”,並說這名醫生很痛心女孩要墮胎,然而根據公共記錄,醫生的確做了強姦事故報告。這位“生命權”領袖的證詞充滿了謊言,這恰恰驗證了一個道理的:反墮胎領袖不得不依靠欺騙手段來彌補他們所推行的殘酷政策在民衆中極不受歡迎的事實。

(來源:亞太日報 APD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