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辦高中豈能借“殼”民辦學校違規招復讀生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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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辦民辦不分的辦學模式,消解了政府規範公辦高中辦學的努力,也會影響民辦學校平等競爭、製造教育亂象。

教育部曾明令規定,公辦高中禁止辦復讀班。但揆諸現實,不時有學校在私下搞“小動作”。

據報道,有家長近日反映,江蘇淮安一所知名民辦初中竟發佈了一則高考復讀補習班的招生簡章,不僅教學地點就在小區幼兒園內,部分授課教師還有公辦學校教師身份。據調查,這裏的復讀班辦了近10年,不僅無完備資質存在隱患,還涉及多項違規。

初中招高考復讀生,這操作可能讓很多人看不懂,但繼續往下看,很多人就明白了:對外以“文通高考補習班”名義招生的復讀班,是身爲公辦高中的江蘇淮安中學所辦,復讀生單獨編班組成“3部”,與應屆生的1部、2部並列,接受淮安中學統一管理。“3部”除了對外名義上由文通中學舉辦,實質上與文通中學並無關聯。

簡單來說,就是公辦高中以民辦中學名義招復讀生,納入公辦教學管理,只不過是在幼兒園裏上課。不得不說,涉事高中爲了規避教育部門的禁令,也是“拼了”——這瞞天過海的地下操作,多少有點“戲劇性”,也因此引人關注。

高中畢業生選擇復讀,是個體的權利。我國教育制度設計並沒壓縮其權利,只不過,爲了維護教育公平,防止有限的公辦高中教育資源用在復讀生身上、刺激高中生復讀,教育部於2008年就明確要求公辦高中不得舉辦復讀班、招復讀生。復讀生復讀可以選擇民辦高中、教育培訓機構,或自己在家復讀。

可從現實看,利益驅動下,一些公辦高中不願放棄復讀生這塊蛋糕:一是通過招復讀生,可獲得大筆收入,二是高分復讀生考出優異成績,會計算爲高中的辦學政績。有些地方教育部門也把這作爲解決高中辦學經費的路徑,而沒有堅持依法治教。

具體而言,很多公辦高中招復讀生,都是採取借“殼”民辦學校,將其作爲違規招生的“白手套”——即便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高中也必須獨立辦學。而這些民辦學校在招生宣傳時,都打着公辦高中旗號,招來的學生也安排在公辦高中校園上課,或納入統一管理,但在上級部門檢查時,聲稱民辦獨立招生辦學,與公辦學校無關。

淮安這所公辦高中,就是以民辦初中名義招高復班,是典型的公辦民辦不分的違規招生辦學。

在這方面,更爲典型的是毛坦廠中學。每年招收上萬名復讀生的毛坦廠中學是公辦高中,按政策規定,並不能招復讀生,可其通過民辦的金安高級中學(金安復讀中學)招,當遭遇質疑時,校方就稱兩校獨立辦學,具體辦學時卻是一體化。這也遭到了部分教育人士的詬病。

這類公辦民辦不分的辦學模式,消解了政府規範公辦高中辦學的努力,也會影響民辦學校平等競爭,製造很多教育亂象。這方面的治理,也當來得更給力。考慮到這些亂象背後或許有有關部門縱容的影子,還有必要扭轉某些教育者錯誤的教育利益觀和政績觀,別讓某些亂象“明着不行暗着來”。

(來源:新京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