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 暮又
2020年7月,澳大利亞財長喬什·弗萊登伯格表示,澳大利亞將要求臉書和谷歌向澳大利亞媒體的新聞內容付費,澳大利亞將成爲第一個要求互聯網企業爲新聞內容付費的國家。
據《悉尼先驅晨報》報道,澳監管部門擬定中的這條新規要求美國科技企業谷歌和臉書在3個月內與澳媒體機構達成內容使用營收分享協議;如無法在規定時限內達成協議,將由獨立仲裁員介入,並做出“強制性營收分享安排”。
談到出臺這條新規的原因,負責制定該新規草案的澳大利亞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主席羅德·西姆斯說,“新聞媒體與大型數字化平臺在談判力方面存在顯著不平衡。我們希望通過一種模式解決這種不平衡狀況,促成公平的媒體費用。這樣既能避免曠日持久的徒勞談判,又不會影響澳大利亞的新聞在谷歌和臉書上的曝光。”
而谷歌、臉書等互聯網巨頭則表示反對:如果澳大利亞要求互聯網企業支付新聞費用,那麼谷歌等企業將關閉其在澳大利亞的搜索引擎,而臉書則說要把澳大利亞用戶原來能看到的新聞刪除。此前有消息表示,谷歌一直試圖在搜索結果中隱藏某些澳大利亞的新聞網站。這使得澳大利亞與互聯網巨頭們的爭端升級。
據《衛報》報道,1月23號,喬什·弗萊登伯格表示,互聯網巨頭爲新聞內容付費“是無法避免的”,如果谷歌硬要這樣做,那麼最後谷歌將自食惡果。
弗萊登伯格還表示,在監管社交媒體這一領域,澳大利亞要麼成爲“世界領導者”,要麼只能等待效仿其他國家通過的類似立法,顯然澳大利亞想成爲前者。
弗萊登伯格說道,政府制定新法規的目的就是讓這些互聯網巨頭爲澳大利亞媒體或企業原創的內容付費,而谷歌和臉書都對此表示反對。
弗萊登伯格指責這些企業“改變了規則”,同時他指出,澳大利亞的媒體公司和民衆都非常支持政府的做法。
(來源:亞太日報 APD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