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就加強醫療物資質量管理和規範市場秩序工作情況舉行發佈會。國家衛生健康委新聞發言人、宣傳司副司長米鋒介紹,截至4月4日,現有本土重症病例降至300例以下,本土確診病例降至700例以下,救治效果明顯。國家高水平醫療團隊繼續堅守武漢,爲重症患者“一人一策”制定治療方案,提高治癒率。
部分出口醫療物資不合格有關報道並不客觀
針對有媒體報道,部分國家稱從中國購買的口罩等部分醫療物資出現質量問題。
商務部外貿司一級巡視員江帆迴應,通過多方調查瞭解,我們發現有關報道並沒有客觀地反映事實全貌,有些媒體完全歸咎於中國產品質量不過關,實際上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中外產品的質量標準不同,使用習慣上存在差異,甚至使用者操作不當也能引發一些質量疑問。比如,前一階段中國出口荷蘭的一批用於個人防護的非醫用口罩被分發給了當地醫院使用。“我最新得到的消息是,4月3日晚上,荷蘭衛生大臣發佈推特表示,中國新到的一批口罩質量符合荷蘭官方標準,並且已經批准下發。中方願與包括荷蘭在內的有關國家和地區加強溝通,深化合作,共同抗擊疫情。”
在中國主動擔當、嚴把出口產品質量關的同時,我們也希望有關國家和地區在進口環節進行必要的質量檢驗,同時在使用中嚴格按照產品適用範圍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至於在採購中出現的有關問題,建議雙方企業進行充分溝通,依照合同約定、按照商業化原則協商解決。
中國沒有也不會限制醫療物資出口
江帆表示,中國有句古話叫“滴水之恩,涌泉相報”,我們不會忘記在抗擊疫情之初,許多國家對我們施以援手。因此在中國疫情防控形勢向好,國外疫情加速蔓延之際,我們願意在做好國內疫情防控的基礎上,對有關國家和地區提供我們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幫助,加倍回饋國際社會,因此中國沒有也不會限制醫療物資出口。
出臺有序開展醫療物資出口的公告是爲了嚴控產品質量,規範出口秩序,更好地發揮醫療物資在全球抗擊疫情中的重要作用,這實際上是中國政府支持全球抗擊疫情的堅定行動,是發揮負責任大國作用的主動擔當。
根據三個部門的公告,取得我國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產品註冊證的醫療器械生產企業目前有2000多家,對外國採購商來說,可供選擇的供貨商數量相對充足,供貨質量更有保障。
出口檢測試劑等五類產品需取得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
江帆表示,出口的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等五類產品,必須取得我國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符合進口國(地區)的質量標準要求,海關憑藥監部門批准的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驗放。商務部將會同相關部門抓好政策落實,如醫療物資出口中出現質量問題,將認真調查,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依法懲處,決不姑息,嚴控出口質量,規範經營秩序,切實維護“中國製造”的形象,更好地發揮醫療物資對支持全球疫情防控的重要作用。
3月以來中國出口口罩約38.6億隻 呼吸機1.6萬臺
海關總署綜合業務司司長金海介紹,從3月1日到4月4日,全國共驗放出口主要疫情防控物資價值102億元,主要包括口罩約38.6億隻,價值77.2億元;防護服3752萬件,價值9.1億元;紅外測溫儀241萬件,價值3.31億元;呼吸機1.6萬臺,價值3.1億元;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284萬盒;護目鏡841萬副。
3月以來共驗放出口主要疫情防控物資價值102億
金海表示,3月1日以來,海關總署共驗放出口主要疫情防控物資價值102億。爲保障疫情防控物資有序通關,海關總署成立了專項工作組,強化醫療物資出口工作的組織領導,對於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醫用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紅外體溫計等出口醫療物資,嚴格憑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書驗放;支持企業通過電子方式提交相關證明;加強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堅決查處防疫商品侵權行爲;對於出口僞報瞞報、夾藏夾帶、以假充真、不合格冒充合格等違法行爲依法實施嚴厲打擊。
全面加強疫情防控醫療器械質量監管
國家藥監局器械監管司副司長張琪表示,疫情發生以來,國家藥監局全面加強疫情防控醫療器械質量監管。
一是強化監督檢查。加強對生產企業原材料採購、生產過程控制、產品出廠放行等重點環節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嚴格依照法規要求和標準組織生產。對發現的問題,責令企業整改到位,堅決防止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從源頭上保障醫療器械質量安全。
二是強化質量檢驗。截至3月底,共開展針對疫情防控醫療器械的應急註冊檢驗、應急評價檢驗以及監督抽檢等各種形式的檢驗共計8069批次,總體質量狀況符合要求。
三是強化督導檢查。國家藥監局、市場監管總局選派多名精幹執法人員赴北京、天津、浙江、湖北、廣東等14個重點省份,對疫情防控醫療器械質量監管工作進行督導檢查,督促各項工作抓實抓細抓落地。
四是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爲。國家藥監局等八部門聯合組織開展嚴厲打擊製售假劣醫療器械違法行爲,切實保障防控醫療器械質量安全。
五是及時公開註冊信息。對獲得批准的產品相關注冊信息,在國家藥監局網站公佈,並根據審批情況及時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