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謀求AI監管領域主導權

APD NEWS

text

歐盟近來在人工智能(AI)監管領域頻頻發力,相繼發起人工智能倫理討論、推進人工智能立法並主動尋求對外拓展。歐盟謀求AI監管領域主導權的目標能實現嗎?

爭取制定全球標準

路透社日前報道稱,歐盟正在開展“遊說閃電戰”,希望說服亞洲國家“承認歐盟在AI監管領域的領先地位”,使歐盟《人工智能法案》成爲AI監管領域的全球標準。目前,歐盟及成員國已派出官員與印度、日本、韓國、新加坡和菲律賓等至少10個亞洲國家就AI監管問題進行了商談。

6月14日,歐洲議會以壓倒性多數的投票結果通過歐盟《人工智能法案》草案。該法案對AI系統進行風險分類,限制深度僞造,並對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提出了更高透明度的要求。

“歐盟在推進AI立法方面邁出重要一步。歐盟正在爭取制定全球標準,對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技術設置‘護欄’。”《紐約時報》稱。

負責該法案工作的歐洲議會意大利議員布蘭多·貝尼菲也表示,歐盟立法者將爲世界其他地區構建“負責任的AI”“設定路徑”。

歐盟此前就已開始在AI監管領域進行佈局。2019年4月,歐盟委員會發布人工智能倫理準則,列出了評價“可信賴人工智能”的7項標準。2020年2月,歐盟出臺《人工智能白皮書》,提供多種政策選項,促進AI在歐盟的運用。2021年4月,歐盟委員會提出《人工智能法案》草案,此後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就此進行了多輪討論和修訂,並在ChatGPT等生成式人工智能出現後對原草案內容進行了調整。2022年9月,歐盟委員會發布《人工智能責任指令》提案,擬就AI造成的損害設定賠償規則。

德新社報道稱,按照歐盟立法程序,接下來,歐洲議會、歐盟成員國和歐盟委員會將開展三方會談,確定《人工智能法案》的最終條款。

展現數字治理領域雄心

分析指出,歐盟在AI監管領域的主動出擊,展現了歐盟在數字治理領域的雄心。

“歐盟希望其監管規則成爲‘黃金標準’,希望科技巨頭採納歐盟的新規則作爲其全球運營框架。”英國《衛報》稱。

《華盛頓郵報》稱,歐盟的舉措鞏固了其作爲科技監管領域全球領導者的地位。新立法將增加歐盟針對硅谷公司的監管工具。“如果法案通過,歐盟的規則可能會影響世界各地的政策制定者。”

“無論是前期發起對AI倫理的討論,還是通過立法推進規則制定,歐盟在AI監管領域的行動都較爲領先。”中國社會科學院歐洲研究所副研究員楊成玉表示,歐盟一直希望扮演全球“規範性力量”的角色,在制定歐盟內部規則後,通過多邊渠道,將自身規則推廣爲全球標準,形成“布魯塞爾效應”。在AI監管領域,歐盟也希望延續這一做法,在歐盟內部率先鞏固AI監管體系,並通過與夥伴國家合作,將歐盟規則向全球推廣,謀求AI監管領域的主導權。

“歐盟在數字規則方面的一系列主動出擊,與歐盟增強‘數字主權’、追求戰略自主的理念一脈相承。”復旦大學中歐關係研究中心副研究員嚴少華表示,歐盟正在推進的《人工智能法案》是世界上第一部全面的AI監管法案,也是繼《通用數據保護條例》《數字服務法案》和《數字市場法案》之後,歐盟在數字監管領域推出的另一部重磅法案。歐盟希望複製《通用數據保護條例》在塑造全球隱私保護規則方面的成功經驗,把AI監管的歐盟標準提升爲全球標準,引領AI監管領域的全球規則制定。

歐盟的目標還在於彌補自身劣勢。

嚴少華表示,目前,歐盟在全球AI相關技術和產業方面缺乏比較優勢,因此,歐盟試圖在AI監管領域發揮“規範性力量”,搶佔制定監管規則的優先權。

“歐盟已經意識到自身在AI領域先發優勢不足,因此,希望拿出強有力的監管方案,在規則標準上打造優勢。”楊成玉說。

能否實現“布魯塞爾效應”

在AI監管領域,歐盟能否實現其期待的“布魯塞爾效應”?

“當前,世界各國日益重視AI引發的風險,對AI進行監管的共識在增強,這種國際環境有利於歐盟推進AI監管立法。而且,歐盟內部的多樣性使歐盟內部規則有轉化爲全球標準的潛質,歐盟自身在技術監管和全球規則的塑造方面也有大量成功經驗。此外,由於科技界不希望多種監管標準並行,歐盟一旦率先批准《人工智能法案》,企業料將積極遊說和推動其他監管規則與之趨同,這反過來又會加強歐盟在AI監管領域的話語權。”嚴少華說。

“AI監管領域尚未形成通行的國際標準,歐盟擅長進行議程設置和標準制定,這有利於其搶佔國際規則制高點。”楊成玉說。

不過,挑戰也不少。歐盟面臨的首要挑戰就是維持創新和監管間的平衡。

據歐洲新聞電視臺報道,斯坦福大學最近的一項研究表明,包括谷歌PaLM2和OpenAI公司GPT—4在內的大多數人工智能模型都不符合歐盟《人工智能法案》的要求。該法案可能給科技企業施加更多合規義務。“科技企業認爲,監管過度可能給AI戴上‘枷鎖’。”英國《金融時報》稱,近期,西門子、空客、雷諾、喜力等超過150家知名企業的高管聯合給歐盟委員會、歐洲議會和歐盟成員國致公開信,表達擔憂:“歐盟擬議的規則將對AI模型進行嚴格監管,這會給參與AI開發的企業帶來更高成本和過重負擔,從而危及歐洲競爭力和歐盟推崇的技術主權。”

合作伙伴的態度也是未知數。路透社報道稱,針對歐盟日前發出的AI監管合作邀請,不少亞洲國家“反應冷淡”,新加坡和菲律賓方面表示將會“觀望”,日本方面則表示更傾向於寬鬆的規定。

技術和產業方面的相對劣勢也可能削弱歐盟AI監管的“後勁”。“目前,歐盟在AI基礎研發、數字市場等方面的競爭力相對不足。在與AI發展密切相關的芯片領域,歐盟也缺乏相應的先進製造能力。這都可能對歐盟在AI監管領域的長遠佈局構成挑戰。”楊成玉說。

據歐盟發佈的《2030數字指南針:歐洲數字十年之路》報告,全球數字技術大都在歐盟以外的地區開發,90%的歐盟數據由美國企業管理,只有不到4%的科技企業來自歐盟,而歐盟地區製造的芯片只佔歐盟市場的10%。

“AI發展日新月異,AI監管規則也需要與時俱進。歐盟需要在AI領域進行大量的技術積累和人才儲備。目前看來,歐盟的準備並不充足。”嚴少華說。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