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查出患有肝癌,母親蔣豔麗欲“割肝救子”卻發現兒子並非血親。4月24日,該事件經新京報報道後,引發輿論關注。自5月9日起,姚林、蔣豔麗夫婦和姚策的親生父母郭海、張萍夫婦受邀前往河南開封,與28年前蔣豔麗、張萍的生產醫院——河南大學淮河醫院(原開封醫專第二附屬醫院)協商賠償事宜,但截至目前,雙方未就賠償數額及接下來的民事訴訟問題達成共識。。
5月9日上午,事件各方在開封市某酒店的會議室見面。除了姚林、蔣豔麗、郭海、張萍以及淮河醫院醫患關係科主任張鵬外,雙方家屬及淮河醫院均邀請了律師。此外,開封市衛健委也派出代表居中調解。
蔣豔麗告訴新京報記者,雙方家屬認爲,姚策生母張萍在生下姚策前患乙肝多年,正常情況下,孩子出生24小時內應打乙肝阻斷針。而姚策之所以從小患有乙肝,繼而發展爲肝癌,很可能與出生時被抱錯、未能及時打乙肝阻斷針有關。在這個過程中,淮河醫院對姚策的病情負有責任。
爲此,雙方家屬提出了兩點訴求:第一,希望淮河醫院提供醫療資源方面的幫助,爲姚策的治療提供方案或聯繫專家;第二,希望淮河醫院承擔姚策肝癌診療期間的醫療費、生活費。“當務之急是救姚策。”蔣豔麗說。
但淮河醫院認爲,姚策的病情和醫院沒有必然聯繫,讓醫院承擔全部醫療費和生活費有失公允。淮河醫院稱,依據河南省和開封市的有關規定,精神撫慰金最高每人5萬元。而淮河醫院願意補償部分金額,主要是從公益、救助的角度出發,而非賠償角度。
自5月9日上午起,雙方家屬與淮河醫院持續談判。據張萍介紹,截至5月11日下午,淮河醫院要求雙方家屬共6人(包括姚林一家三口、郭海一家三口)於5月28日前向醫院住所地法院——開封市鼓樓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由法院判決賠償或補償金額。張萍說,在法院判決前,淮河醫院只同意暫時“借支”姚策的治療費用。
5月11日,新京報記者希望就此事採訪參與談判的淮河醫院醫患關係科主任張鵬,對方以目前是下班時間爲由婉拒。
此外,新京報記者致電參與談判的開封市衛健委負責人,截至發稿,電話未接通。
(來源: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