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改革方案正式落地。
4月27日晚間,證監會和深交所相繼發佈多個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配套業務規則,並就此公開徵求意見。創業板推行註冊制的大幕拉起,資本市場深化改革迎來新的篇章。
在交易制度上,創業板將迎來諸多變化,相比上市條件、註冊流程的改革,這些交易層面的改變可能和普通投資者關係更爲密切。
要點一:漲跌停板放寬至20%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交易特別規定》徵求意見稿,深交所對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限制比例爲20%。超過漲跌幅限制的申報爲無效申報。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後的前五個交易日不設價格漲跌幅限制。
前5天漲跌沒有限制,之後漲跌停板從目前的10%放寬至20%,這一規則的設計與目前的科創板保持一致。
要點二:設置兩檔臨停
根據規則,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盤中異常波動,深交所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第一,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
第二,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的;
第三,證監會或者深交所認定屬於盤中異常波動的其他情形。
臨停的時間也有要求,單次盤中臨時停牌的持續時間爲10分鐘;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盤中臨時停牌期間,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盤中集合競價。
要點三:增設盤後定價交易
盤後定價交易,是指在創業板股票交易收盤後按照時間優先的原則,以當日收盤價對盤後定價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交易方式。目前,科創板也實行這一制度。
具體來看,每個交易日的15:05至15:30爲盤後定價交易時間。盤後定價交易申報的時間爲每個交易日9:15至11:30、13:00至15:30。
開市期間停牌的,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當日15:00仍處於停牌狀態的,不進行盤後定價交易。盤後定價申報當日有效。
要點四:申報價格有範圍限制
徵求意見稿規定,買賣創業板股票,連續競價階段限價申報的有效競價範圍,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
(二)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
所謂買入(賣出)基準價格,爲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的,爲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無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爲最近成交價;當日無成交的,爲前收盤價。
要點五:申報數量有上限
根據徵求意見稿的要求,限價申報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不得超過10萬股,市價申報的單筆買賣申報數量不得超過5萬股。
(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