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一公安局長夥同他人開賭場獲刑15年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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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濫用職權、開設賭場……17日,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昆區人民法院獲悉,包頭市公安局九原區分局原局長鬍偉案開庭,胡偉數罪併罰獲刑15年。

昆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認爲,被告人胡偉在擔任包頭市九原區副區長、包頭市公安局九原區分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索取和收受他人款物共計310.8萬元,其行爲已構成受賄罪,且犯罪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胡偉濫用職權,造成國家經濟損失100萬元,其行爲已構成濫用職權罪;被告人胡偉夥同他人開設賭場,情節嚴重,其行爲已構成開設賭場罪。被告人胡偉一人犯數罪,應當對其實行數罪併罰。

最終,法院認定被告人胡偉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50萬元;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10萬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60萬元;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來源:中新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