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談規制高價片酬:優化片酬分配機制,投入產出良性循環

亞太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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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報12月16日消息,今年7月,一則某演員片酬高達1億元的新聞引起社會熱議。隨後,相關公司發佈更正公告表示總金額爲7264萬元。這一事件距離中國電視劇製作產業協會和首都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業協會聯合發佈《關於厲行節約,共克時艱,規範行業秩序的倡議書》僅隔了3個月。該倡議書提到,全行業嚴格執行限薪政策。

3個月後,在10月15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印發《關於推動新時代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做強做優的意見》,提出要堅決防止追星炒星、過度娛樂化、高價片酬、唯收聽收視率等不良傾向。

這是近年來關於規制高價片酬的又一新規。

接受記者採訪的業內人士提到,高價片酬容易導致製作方爲收回成本和盈利,讓影視作品“注水”,影響作品質量,有違藝術規律。

《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全面繁榮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學藝術、哲學社會科學事業。實施文藝作品質量提升工程,加強現實題材創作生產,不斷推出反映時代新氣象、謳歌人民新創造的文藝精品。

如何規制高價片酬、打造文藝精品,成爲影視行業內外共同關注的話題。

高價片酬屢見不鮮,擠壓其他環節投入

鼎龍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於今年7月發佈的《關於深圳證券交易所2019年年報問詢函回覆的公告》顯示,2017年和2018年針對周冬雨影視文化傳播新沂工作室的採購金額分別爲5084.91萬元和5811.32萬元,合計1.09億元。根據鼎龍文化公告,2017年投拍製作且跟周冬雨有關的作品僅有《幕後之王》一部劇,除此之外再無其他業務往來。隨後,該公司又發佈更正公告,表示相關數據彙總和列式存在錯誤,實際總金額應爲7264萬元。

這一事件,因爲涉及高達數千萬元的片酬引發輿論譁然。

事實上,類似的高價片酬在影視行業並不罕見。

2018年,范冰冰“陰陽合同”涉稅問題成爲輿論熱點。根據稅務機關調查覈實,范冰冰在《大轟炸》拍攝過程中實際取得片酬3000萬元,其中1000萬元已經申報納稅,其餘2000萬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個人所得稅618萬元,少繳營業稅及附加稅112萬元,合計730萬元。

而根據國家統計局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全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爲30733元。

目前,我國對於高價片酬的範疇,並沒有專門的界定,也沒有權威的數據統計。業內人士告訴記者,需要看片酬的絕對數值和相對數值,除了直觀上看片酬的多少,還需要對照片酬在製作成本或者收益中的佔比,來判斷是否屬於高價片酬。

早在2016年,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電影產業促進法草案時,有委員援引相關報道稱,日韓與好萊塢明星片酬通常只佔電影總預算的20%至30%,而目前我國國內當紅演員的片酬佔電影製作成本已超過50%。

有業內人士表示:“IP+流量明星,一度被視爲劇集行業屢試不爽的賺錢標配,劇本、拍攝、後期等其他製作環節的投入被壓縮,一部劇集孵化生產的時間大大縮短,劇集產量徒增,整個市場陷入虛假繁榮的怪圈。”

限薪規範頻頻發佈,高價片酬屢禁不止

近年來,主管機構多次出臺規範性文件試圖對高價片酬現象進行規制。

2017年6月26日,原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商務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發佈《關於支持電視劇繁榮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提出要建立和完善科學合理的電視劇投入、分配機制。充分尊重和鼓勵原創,在投入和分配上體現創意和知識的價值。行業組織出臺電視劇成本配置比例指導意見,引導製作企業合理安排電視劇投入成本結構,優化片酬分配機制。規範購播和宣傳行爲,維護行業健康發展,嚴禁播出機構以明星爲唯一議價標準。

2018年10月31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和網絡視聽文藝節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綜藝節目全部嘉賓總片酬不得超過節目總成本的40%,主要嘉賓片酬不得超過嘉賓總片酬的70%。電視劇網絡劇(含網絡電影)全部演員片酬不超過製作總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員不超過總片酬的70%。如果超過,需要進行備案並說明情況。

2020年10月15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印發《關於推動新時代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做強做優的意見》,其中提到堅決防止追星炒星、過度娛樂化、高價片酬、唯收聽收視率等不良傾向。要嚴格控制演員、嘉賓片酬,倡導其以社會責任心和使命感零片酬參與公益性節目。

在屢屢出臺規範的同時,仍然有不少高價片酬被曝光:

2018年,根據一家經紀公司披露的數據,《如懿傳》主演周迅的片酬爲5350萬元,霍建華的片酬爲5071萬元。

2018年,《異鄉人》劇作方發佈公告,表示向演員楊爍支付了8750萬元的片酬,但因爲限薪的原因,楊爍的片酬已經超過5000萬元的最高金額,雙方沒能達成一致只能停機。

高價片酬緣何屢禁不止?中國電影家協會祕書長、中國電影評論學會會長饒曙光分析認爲,主要是因爲目前我國缺少專業的片酬評估體系。在僅僅依靠市場供求變化和“以星定價”的情形之下,部分明星對影視作品的影響力被放大,導致消費市場盲目跟風,影視行業中有市場號召力的明星的片酬自然水漲船高。

優化片酬分配機制,投入產出良性循環

高價片酬導致的一個結果是,由於製作成本擡高,製作方爲了收回成本和盈利,會通過剪輯影視作品時“注水”、增加影視作品集數來增加作品整體售價。而“注水”的影視作品會造成時間浪費、影響作品情節,有違藝術規律。

熱播劇《人民的名義》的編劇周梅森在接受採訪時就提到,劇作原本計劃拍攝40來集,爲了商業收益考慮最後拍成了55集。

如何真正規制高價片酬,在歷年全國兩會上,有不少人大代表建言獻策。

2018年全國兩會,全國政協委員曾鈁建議,爲明星演員高價片酬上個“緊箍咒”,對高價片酬影視明星徵收懲罰性稅負。

2020年全國兩會,全國政協委員馮遠征建議,出臺新文藝羣體職稱的評審制度,並根據這個評審制度來規範演員的片酬,根據演員職稱來定好片酬的上限和下限。

受訪專家提出,高價片酬問題是影視行業高速發展過程中的一個縮影,折射出市場失靈、演員自律、行業自治、政府規制之間的多重矛盾。能否妥善治理高價片酬問題,關係到能否實現收入分配公平,能否促進我國影視行業的良性健康發展,能否推動社會主義文化的繁榮興盛。從長遠來看,明星高價片酬問題並非無藥可救,但其解決也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更不可能只靠影視行業協會單打獨鬥,而是要與監管部門、影視企業、演員個人一道打出“組合拳”。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胡功羣建議,影視行業中的片酬高低是市場的產物,不能單純依靠行政監管或者行業自律來限制片酬,必須兼用政府管理這隻“看得見的手”和市場經濟這隻“看不見的手”。

在清華大學教授、中國文藝評論家協會副主席尹鴻看來,爲了促進影視行業持續發展,讓更多製作者創造出助力影視行業繁榮發展的優質作品,需要通過對高價片酬的規制,優化片酬分配機制,將成本合理分配在各個製作環節,劇集的品質纔可能得到提升,從而推動影視行業投入與產出的良性循環,促進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