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日報 | 女性離婚百日不能再婚?日本這規定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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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外媒報道,日本政府將修改一項可追溯到19世紀的法律,該法律規定日本女性在離婚後100天內禁止再婚。日本從明治時代以來一直推行這一制度,確保孩子出生後可以確定父子關係,保障孩子的利益。

由於過去脫氧核糖核酸(DNA)親子鑑定技術不完善,女性若在離婚後100天內發現自己懷孕很難推定孩子的父親是誰。據悉,該法案僅針對女性。

離婚後出生的孩子的父子關係,以減少尚未註冊並在獲得醫療保健和教育方面面臨困難的嬰兒人數。

上週五,日本政府在內閣會議中批准了修訂法案。根據該法案,未來即使孩子在男女雙方離婚後300天內出生,如果母親再婚,則會被判定爲現任丈夫的孩子。同時,該立法還將結束對女性在離婚後100天內再婚的禁令。

日本在性別平等方面一直落後於其他發達國家。在世界經濟論壇今年7月發佈的年度《全球性別差距報告》中,日本在146個國家中排名第116位。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稱,日本是32個對離婚後婦女再婚存在歧視的國家之一。

在2015年最高法院裁決中成功將婦女再婚禁令從六個月縮短到100天的律師Tomoshi Sakka稱,這一法律變化將有助於減少沒有家庭登記的兒童人數。這項法律也是爲孩子們準備的。

在今年8月的一項調查中,約800名未登記的兒童人羣中有71%的人引用了親子關係法作爲原因,而未登記的兒童在接受公共教育等方面面臨障礙,也無法獲得通常的醫療保險和護照。

出生登記和親子關係認定在日本尤爲重要,未婚生子的現象在日本十分少見。全日本僅有約2%的小孩是未婚生育所生,而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成員國的平均比例爲41%。

(來源:亞太日報 APD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