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24日),陷入美政府機構圍剿及輿論風波的TikTok正式出手,上加州地方法院起訴特朗普政府的行政命令涉嫌4項“違憲”和3項“越權”,總共犯下“7宗罪”。原告認爲特朗普團隊是在爲競選期間進一步宣揚反華言論找藉口,針對TikTok的禁令損害了“言論自由”。
這份長達39頁的起訴書顯示,案件原告爲TikTok及其中國母公司字節跳動,被告則爲美國總統特朗普、美商務部及其部長羅斯。
值得注意的是,美國消費者新聞與商業頻道(CNBC)網站指出,TikTok在起訴書中首次披露其美國和全球月度活躍用戶的詳細信息。
數據來源:TikTok 圖自CNBC
近年來,TikTok用戶數在美國增長迅速。
2018年1月,TikTok在美國擁有1126萬月活躍用戶。截至2019年10月,TikTok的月活躍用戶數已經增至3990萬。
2020年6月,其美國月活躍用戶數超過了9190萬,目前更是達到了1億。
在全球範圍,TikTok同樣發展迅猛,月活躍用戶數從2018年1月的近 5480萬,漲至2020年7月的近6.9億。截至今年8月,TikTok全球下載量已經超過20億。
然而,8月6日,特朗普簽署行政令,以TikTok對美國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爲由,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決定稱,將在45天后禁止任何美國個人或實體與TikTok及其母公司字節跳動進行任何交易。
在24日提交的起訴書中,TikTok明確指控這項命令“違憲”(unconstitutional)和“越權”( ultra vires),必須被禁止。
起訴書截圖
TikTok方面指出,“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賦予了總統重大權力,可以禁止某些交易來保護所謂的“國家安全”。但該法明確禁止行政機構限制個人通信或信息資料的傳輸。
而TikTok是供衆多美國用戶一起表達自己、分享視頻以及與人交流的網絡社區,現在卻遭到了特朗普行政令限制。
另外,行政令還波及到了TikTok的母公司字節跳動。起訴書認爲,這是對“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權力的嚴重濫用,也是特朗普爲在競選活動中進一步宣揚反華言論所找的藉口。
同時,行政令聲稱TikTok可能被中國政府操控,但並沒有給出證據證明其指控。
TikTok和字節跳動提出,美國政府明明知道,原告已經採取特別措施來保護美國用戶的隱私和數據安全,並且向美政府提供了大量證據,也做出了足以解決其任何可能“擔憂”的承諾,甚至包括準備將TikTok美國業務分拆給“可信任的”美國投資者。
但特朗普的行政命令無視了這些顯而易見的事實和承諾。
所以,起訴書從7個方面指出這項行政命令是非法和違憲的,共涉及四項違憲和三項越權。例如:
它在沒有事先通知或沒提供聽取意見機會的情況下限制TikTok,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對正當程序的保護。
總統特朗普要求原告向美國財政部支付一筆款項,才能出售TikTok業務。這樣剝奪原告的財產而不給予賠償的行爲,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五修正案。
TikTok的代碼也是一種溝通表達方式,禁止其在美國運營侵犯了TikTok在憲法第一修正案中的權利。
起訴書同時質疑IEEPA存在漏洞,指出後者並沒有清晰的原則來指導或約束總統的行爲,從而違反了美國行政法學中的“不授權原則”。
此外,這項命令屬於“越權”,因爲它不是基於真正的國家緊急狀態,其授權限制的活動並未構成“不尋常威脅”,卻還將限制範圍擴大到了TikTok的母公司,並限制了個人交流和信息資料的傳輸。
字節跳動和TikTok要求法院,宣告該行政命令和美商務部頒佈的實施條例無效。
(來源:觀察者網)